EN IEC 61386-1 電纜管理導管系統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標準「EN IEC 61386-1 電纜管理管道系統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基於歐洲標準,隨後由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發布,描述了電氣裝置或通訊系統中高達 1000 伏特交流電或 1500 伏電的系統、導體或電纜的保護和絕緣管理的管件和電纜。

本標準適用於金屬、非金屬和複合管道系統,包括終止系統的螺紋和非螺紋入口。本標準不適用於 IEC 60670 涵蓋的外殼和接線盒。某些管道系統也可能適用於危險環境。因此,必須考慮安裝在此類環境中的設備所需的額外要求。接地導體可以絕緣,也可以不絕緣。
在該標準的最新更新中,對拉伸試驗連接件之間的試樣長度進行了修改,並更新了編輯和規範性引用文件。
管道和管件的設計和製造必須確保在正常使用中提供可靠的性能,並為使用者或環境提供保護。當按照製造商的說明作為管道系統的一部分安裝時,管道和管件必須為其內部的絕緣導體和電纜提供機械保護,並在必要時提供電氣保護。
管道與管件之間接頭的防護性能不得低於管路系統規定的防護性能。管道和管件必須能夠承受運輸、儲存、建議的安裝方法以及應用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應力。透過執行所有規定的測試來驗證其符合要求。
本標準中,一般試驗條件規定如下:
- 依本標準進行的試驗為型式試驗。同一分類的管道系統(可能僅在顏色上有所不同)必須屬於同一產品類型。
- 除非另有說明,測試應在 20 度±5 度的環境溫度下進行。
- 除非另有規定,每次試驗應在三個相同長度的新樣品上進行。某些試驗(例如檢查尺寸)不會導致樣品性能變化。因此,這些樣品將被視為新樣品,可用於後續試驗。
- 非金屬及複合管及管件樣品應在溫度為23°C(±2°C)及相對濕度為40%至60%的環境中放置至少240小時。所有測試應在常規環境調節後立即進行。
- 除非另有規定,每次測試的樣品必須清潔且處於全新狀態,所有零件均已安裝到位並按正常使用要求組裝。依照本標準確定尺寸後,除非相關測試另有規定,配件必須與足夠長度的預期類型管道連接。尤其在對接頭強度有要求時,必須充分考慮製造商的說明。如果聲稱相似,則製造商或責任供應商與測試站可商定選擇用於測試的代表性配件。
- 當管道入口是可分離或鬆散型管件的一部分時,可分離管件應能夠按照製造商的說明在測試後重新組裝,且不會喪失根據本標準聲明的性能。
- 除非另有規定,否則將測試三個樣品,如果三個樣品都通過測試,則滿足要求。如果由於組裝或製造錯誤導致只有一個樣品未通過測試,則必須重新進行該測試以及任何可能影響測試結果的先前測試,並且必須按要求的順序對另一組完整的樣品進行後續測試,所有樣品均應符合要求。如果沒有同時提交額外的樣品組,則一個樣品不通過測試將導致拒絕。申請人可以與初始樣品組同時提交一組額外的樣品,以便在樣品不通過測試時使用。測試站將無需進一步請求即可測試額外的樣品組,並且只有在再次出現不通過測試時才會拒絕這些樣品。
- 當使用有毒或危險製程時,必須充分考慮測試區域人員的安全。
- 作為其他設備組成部分的管道系統也必須依照該設備的相關標準進行測試。
管路系統聲明特性依機械性質分類編碼格式如下:
- 抗壓強度(非常輕、輕、中、重、非常重)
- 抗衝擊性(非常輕、輕、中、重、非常重)
- 抗彎曲(堅韌、有彈性、柔韌/自我恢復)、有彈性)
- 抗拉強度(非常輕、輕、中、重、非常重)
- 吊索負載能力(非常輕、輕、中、重、非常重)
管道系統依溫度分類編碼格式如下:
- 低溫範圍(運輸、安裝和應用-最低溫度):
- 1:加5度
- 2:零下5度
- 3:零下15度
- 4:零下25度
- 5:零下45度
- 高溫範圍(應用和安裝-最高溫度:
- 1:60度
- 2:90度
- 3:105度
- 4:120度
- 5:150度
- 6:250度
- 7:400度
依管道系統電氣特性分類編碼格式如下:
管道系統依其抵抗外界影響的能力分類編碼格式如下:
- 防止固體物體進入:依據 IEC 60529 標準至少達到 IP3X 防護等級
- 防水保護:依據 IEC 60529 標準至少達到 IPX0 防護等級
- 耐腐蝕(無保護或有保護,如表所示)
管道系統依抵抗火焰傳播能力的分類編碼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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