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207 个人眼睛防护设备 - 防激光辐射的滤光片和护目镜(激光护目镜)
欧洲标准“EN 207 个人护眼设备 - 防激光辐射的滤光片和护目镜(激光护目镜)”标准,60825 nm (1) 在标准“IEC 1-180 激光产品安全 - 第 0,18 部分:设备”中定义分类和要求”适用于防止意外暴露于 1 µm 至 000 XNUMX µm 光谱范围内激光辐射的护目镜。所描述的要求定义了测试方法和标记。标准附录(附录 B)中包含激光护眼器的选择和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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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该标准不适用于有意暴露于激光辐射的防护罩。顺便说一句,标准“EN 208个人眼睛防护-用于激光和激光系统调节工作的眼部保护器(激光可调眼部保护器)”适用于激光可调眼部保护器。
在根据该欧洲标准选择护目镜之前,必须首先进行风险评估。
本标准的要求如下:
- 滤光片和镜框的光谱透过率:按照本标准进行测试时,在保护波长或波长范围内的最大光谱透过率不得超过标准内提供的表中规定的值。
- 滤光片的透光率:按照本标准进行评估,根据ISO 11664-2标准,滤光片相对于D65标准光源的透光率必须至少为20%。然而,如果制造商根据本标准提供有关增加相关工作场所照明强度的信息,则透光率低于 20% 是可以接受的。
- 滤光片和框架对激光辐射的抵抗力:按照本标准进行测试时,滤光片和框架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并且在表中规定的功率/能量密度的激光辐射的影响下不得失去其防护作用,并且不得表现出任何感应传导(可逆白化)。在激光辐射的影响下,滤光片面向眼睛的一侧不应出现碎片。如果保护作用仍然存在,则照射过程中对表面的任何熔化或其他损坏不被认为是负面的。
- 滤光器和护目镜的屈光值:按本标准评价时,无矫正作用的滤光器和护目镜的最大屈光值应符合表中规定。最大断裂值在 EN 166 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有效。
- 材料和过滤器的表面质量:过滤器的材料和表面缺陷必须按照本标准进行评估。除 5 毫米宽的边缘区域外,过滤器不得有任何会损害预期用途的材料或表面缺陷,例如气泡、划痕、夹杂物、钝点、模痕、刻痕或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缺陷。过滤器的任何地方都不允许有孔。本标准测定光传播的滤光片的折光系数不得大于公式中给出的值。
- 滤光片和护目镜对紫外线和高温的稳定性:当暴露于符合本标准的紫外线辐射时,滤光片和护目镜的性能变化不得达到不再满足本标准要求的程度。透光率的相对变化应不大于10%。然而,激光波长的光谱透射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与指定标度数相对应的最大光谱透射率。按照本标准暴露于高温后,滤光片和护目镜必须满足本标准的要求。透光率的相对变化不应超过5%。然而,激光波长的光谱透射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与指定标度数相对应的最大光谱透射率。
- 过滤器和框架对与热表面接触而点燃的抵抗力:根据本标准进行测试时,过滤器和框架不得点燃或继续发光。
- 护目镜的视野:按照本标准测量时,护眼镜必须具有每只眼睛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至少40度的清晰视野。
- 过滤器和框架的构造:过滤器的构造必须使得在按照本标准进行测试后,在进行目视检查时,过滤器面向眼睛的一侧不会出现碎片。如果过滤器由多个单独的过滤器组成,则必须将它们安装成不能互换。
- 护目镜的机械耐用性:用于防护激光辐射的滤光器必须满足 EN 166 标准中规定的最低耐用性要求。护目镜的镜框必须符合 EN 166 标准的要求。
我们的组织拥有训练有素的专家员工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在为各个行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EN 207 个人护眼设备 - 防激光辐射的滤光片和护目镜(激光护眼器)”还提供标准中定义的测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