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標準「EN 1078 自行車、滑板和輪滑運動員頭盔」規定了自行車、滑板和輪滑運動員佩戴頭盔的要求和測試方法。這些要求和相關測試方法適用於: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需要注意的是,安全帽與皮膚接觸部分的材質不會因汗水或盥洗用品中常見的物質而有明顯變化。不應使用已知會引起皮膚刺激的材質。
頭盔通常由一個吸收衝擊能量的裝置和一個在事故發生時將頭盔固定在頭部的裝置組成。頭盔必須耐用且能承受操作。頭盔的組件(面罩、鉚釘、扇形結構、邊緣、固定裝置等)必須精心設計和成型,以確保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不易對佩戴者造成傷害。
頭盔必須具備以下特色:
依照此標準進行測試時,視野不得受到以下角度限制的阻礙:
在衝擊吸收能力方面,頭盔必須能夠保護前額、後背、側面、太陽穴和頭頂。根據該標準進行測試時,在標準規定的速度下,平砧和路緣石砧上的峰值加速度每次衝擊不得超過250公克。這分別相當於1497毫米和1064毫米的理論跌落高度。
經過測試後,頭盔不得出現任何可能對使用者造成嚴重傷害的損壞(鋒利的邊緣、尖端)。
必須提供將安全帽固定在配戴者頭上的裝置。固定係統的所有部件必須牢固地固定在頭盔上。下巴帶不得包含下巴托。任何下巴帶的寬度不得低於15毫米。下巴帶可配備其他裝置,以提高佩戴者的舒適度。任何固定係統都必須配備可調節和保持系統張力的裝置。裝置必須可調節,以確保扣環不會卡在下顎骨上。固定係統的任何部件都不應塗成綠色。建議將釋放裝置標記為紅色或橙色。
依照此標準進行測試時,固定係統的動態伸長量不得超過 35 毫米,殘餘伸長量不得超過 25 毫米。為此,伸長量包含固定裝置的滑移。只要滿足上述條件,固定係統損壞即可接受。在本測試中,固定裝置的滑移量可以與其他伸長因素分開測量和記錄,但這僅供參考,不受任何單獨要求的約束。依照此標準進行測試時,安全帽不得從頭模上脫落。
簡而言之,EN 1078 標準至關重要,因為它規定了自行車頭盔、滑板頭盔和直排輪滑板的安全和性能要求。該標準重要的主要原因如下:
我們的機構多年來一直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活動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一支強大的團隊,他們密切關注全球科技發展,並不斷提升自我。此外,我們也根據 EN 1078「自行車、滑板和輪滑頭盔」標準為企業提供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