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準「ETSI I-ETS 300 220 短距離設備 - 頻率範圍為 25 MHz 至 1000 MHz、功率等級高達 500 mW 的無線電設備的技術特性和測試方法」是歐洲電信標準協會 (ETSI) 設備工程 (EE) 技術委員會制定的臨時歐洲電信標準 (IETS),描述了可利用性的最佳系統功能。

此臨時標準並未包括使用者可能要求的所有功能,也不代表可實現的最佳效能。本臨時標準適用於以下類型的短距離設備:
本暫行標準涵蓋固定站、行動站和便攜式站。也適用於低功耗設備。本暫行標準在適當之處提出了不同頻段、通道分離等基本要求。
任何提交型式試驗的設備應在其預期運行的所有頻率上滿足本標準的要求。申請人在提交設備進行型式試驗時必須填寫相應的申請表。為了簡化和協調不同測試實驗室之間的型式試驗程序,應根據本臨時標準對本標準定義的設備範例進行測量。測量時,應盡可能採用與被測設備的直接連接(天線插座或臨時 50 歐姆連接器),如本臨時標準所規定,以確保將測量不確定性降至最低。該標準旨在確保無需在所有頻率上進行測量即可滿足該標準規定的要求。
申請人必須根據類型測試的需要提供該設備的一個或多個生產模型。如果根據初步模型的測試授予型式批准,則相關生產模型在所有電氣和功能方面必須與經過測試的初步模型相同。對於沒有外部天線連接器的可攜式設備,應查閱相關條款。
申請人在提交設備進行測試時必須指定接收器和發射器的對準範圍。對準範圍定義為接收器或發射器可以進行編程或重新對準的頻率範圍,而無需對可編程唯讀存儲器或晶體(用於接收器或發射器)以外的組件進行任何物理更改。申請人還必須指定接收器和發射器的切換範圍(可能不同)。切換範圍是接收器或發射器無需重新編程或重新調整即可操作的最大頻率範圍。
接收器和發射器的對準範圍可能不同,並分為以下兩類之一:
測試頻率由申請人根據本標準及其附件(附件D)選擇。
AR1 類單頻設備測試是在設備樣品上進行的,頻率在對準範圍中心頻率的 100 kHz 以內。
在AR2類單頻設備測試中,需要測試三個樣品。測試總共在三個頻率下進行:
所有測試均在全部三個頻率下進行。
在測試 AR1 類中的雙頻率設備時,會提供一個樣品,以便在兩個頻率下進行測試。上限頻率應在開關範圍最高頻率的 100 kHz 以內。較低頻率應在開關範圍最低頻率的 100 kHz 範圍內。此外,兩個頻率的平均值必須在對準範圍的中心頻率的 100 kHz 以內。在較高頻率下進行全面測試,在較低頻率下進行有限測試。
在測試 AR2 類別中的雙頻設備時,需要測試三個設備樣品。測試總共在四個頻率下進行: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還根據「ETSI I-ETS 300 220 短距離設備 - 25 MHz 至 1000 MHz 頻率範圍內功率等級高達 500 mW 的無線電設備的技術規格和測試方法」標準為企業提供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