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国家发布的 2006/42/EU 立法包括对机器、安全部件、起重配件(如链条和绳索)和其他相关产品的要求。 该指令属于 CE 标志的范围。

机器是任何一组组件,其中至少一个会移动,组合在一起以执行特定功能。 这样的组装不需要人力或动物的努力,而是由能量驱动。 机械指令不仅适用于机械,还适用于安全部件和起重配件,例如链条和绳索。
该法律法规主要涵盖的产品有:
但是,原机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作备件的安全部件、用于游乐场或游乐园的特殊设备、专门为核目的设计或投入使用的机械,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能会导致放射性物质的排放失败,包括枪支在内的武器不在本指令范围内。
简而言之,机械指令的目的可以概括如下:
在制造商开始评估其产品符合性所需的程序之前,重要的是要确定所讨论的产品是否允许自我评估或是否应涉及指定机构。
上述法律规定所涵盖的大部分设备都可以由制造商自行评估。 只要设备符合指令,制造商无需向指定机构申请。
指令附件中列出的机械类别有 23 种例外情况,它们需要经过特殊评估程序(附件 IV)。 本附件中规定的设备必须根据所提供的标准进行稳健制造或由指定机构进行评估。
我们的组织还提供编号为 2006/42/EU 的机械指令范围内的测试服务,其训练有素的专家员工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在它为各个行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