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ISO 11611焊接和相关工艺防护服》标准规定了防护服的最低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包括头罩、围裙、护臂和绑腿,旨在保护使用者的身体,包括头部和脚部,并在焊接和具有类似风险的相关工艺过程中穿着。

该标准旨在保护使用者的头部和脚部,仅适用于头罩和绑腿。本标准不包括对足部、手部、面部或眼睛的保护要求。此类防护服旨在保护穿戴者免受以下危害:
对主要的手工焊接工艺进行了举例说明,并根据最大有效发射总辐射强度将其分为工艺组,并对这些类型的焊接工艺进行了测量和评估。为了对焊工可能面临的风险提供充分的一般保护,除了保护头部、面部、手和脚的设备外,还应佩戴其他标准涵盖的个人防护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激光焊接工艺(相干、单色辐射源)。本标准附件(附件 B)详细说明了针对不同焊接活动选择防护服的指导。
就本标准而言,适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未具体规定的一般要求必须符合“ISO 13688 防护服 - 一般要求”标准。焊工防护服的设计必须能够防止电从外部传导到内部,例如通过金属紧固件。应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焊工防护服必须完全覆盖上半身和下半身、颈部、手臂至手腕处以及腿部至手腕处。这些服装应包括:
服装外表面的褶皱可以作为热熔材料的固定点。如果服装有褶皱,褶皱的底部应包括防止熔融金属滞留的装置,例如通过添加十字绣或其他一些特征。
服装尺码必须符合ISO 13688标准的要求。当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防护由适合穿着者尺寸的外层两件套防护服提供时,应确定当站立的穿着者首先将双臂完全伸展过头顶,然后弯腰直到指尖触到地板时,上衣和裤子之间是否仍有重叠。应通过目视检查来检查合身性,包括穿着者穿着合适尺寸的服装时的合身性评估和物理测量。此外,手腕、小臂和脚踝应保持直立、举起手臂的姿势。这也适用于连体泳衣。
除了符合此标准的防护服外,焊工防护服还可以设计为对身体某些部位提供额外的保护,防止高温和火焰暴露、有害紫外线辐射和电击。围裙必须至少从侧缝到侧缝覆盖穿着者的前身。说到头罩,制造商必须指定放置在头罩内的特定遮阳板。补充防护服的性能测试是在由一套防护服和补充防护服组成的组件上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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