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IEC 60721 環境條件分類
「EN IEC 60721 環境條件分類」標準基於歐洲標準,隨後由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發布,該標準包含以下以相同標題發布的子章節:

- 標準「EN IEC 60721-1 第 1 部分:環境參數及其嚴重程度」列出了電工產品在運輸、儲存、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環境參數及其嚴重程度限制。此標準定義了環境參數的類型(氣候、機械、化學)及其分類原則。
- 標準「EN IEC 60721-2-1 第 2-1 部分:自然環境條件—溫度和濕度」涵蓋了室外氣候的溫度和濕度分類。該標準旨在作為選擇產品測試和應用所需的合適溫度和濕度強度的背景資料之一。
此氣候標準涵蓋除南極洲中部和高海拔地區(海拔5.000公尺以上)以外的全球所有地區。在決定產品應用的氣候環境分類時,此標準可作為參考資料。
該標準根據溫度和濕度定義了有限數量的室外氣候分類,代表了產品在運輸、儲存、安裝和使用過程中遇到的最常見條件。
- 標準「EN IEC 60721-2-2 第 2-2 部分:自然環境條件-降水和風」描述了與電工產品相關的降水和風環境條件的基本特性、表徵量和分類。本標準旨在為產品應用中降水和風相關參數強度的選擇提供參考。在為產品應用選擇降水和風相關參數強度時,應採用 IEC 60721-1 標準中給出的值。
- 標準「EN IEC 60721-2-3 第 2-3 部分:自然環境中的氣壓」列出了自然界中常見的各種氣壓值。該標準旨在為產品在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可能暴露於不同氣壓條件下的應用場景選擇合適的氣壓強度提供基礎參考。
- 標準「EN IEC 60721-2-4 第 2-4 部分:自然環境條件-太陽輻射和溫度」對各種類型的太陽輻射場進行了廣泛的分類。該標準旨在作為選擇適用於產品應用的合適太陽輻射強度的背景資料之一。除海拔 5.000 公尺以上地區外,所有地理區域類型均包含在內。此標準也用於定義產品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可能暴露的太陽輻射強度限值。
- 標準「EN IEC 60721-2-5 第 2-5 部分:自然環境條件-粉塵、沙粒、鹽霧」提供了有關粉塵、沙粒和鹽霧的形成和特性的資訊。該標準描述了產品在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可能受到的這些環境因素的影響。降水和風會加劇粉塵、沙粒和鹽霧的影響。
- 標準「EN IEC 60721-2-6 第 2-6 部分:自然環境條件-地震振動和衝擊」闡述了與地震振動和衝擊相關的自然環境條件。本標準旨在定義一些基本特徵和量,用於表徵地震,為產品在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可能承受的強度提供背景資訊。所給出的加速度僅適用於地表條件。標準中提及了與結構相關的條件,但僅限於一般條件描述。
- 標準「EN IEC 60721-2-7 第 2-7 部分:自然環境條件—動植物」闡述了動植物的出現及其對電工產品的基本影響。在產品生命週期的幾乎任何階段,都可能發生動植物的侵害和損害。此外,還有多種侵蝕因子,其影響各不相同。
本標準涵蓋產品可能儲存、運輸或使用的所有場所中動植物的出現及其造成的損害。一般來說,動物既存在於露天等自然環境中,也存在於倉庫或建築物等人工環境中,並可能對產品造成損害。然而,植物主要存在於露天環境中,也可能對產品造成損害。真菌和細菌則既存在於露天環境,也存在於倉庫或建築物中。
- 標準「EN IEC 60721-2-8 第 2-8 部分:自然環境條件-火災暴露」描述了建築物內火災的發生、發展和蔓延的基本特性、表徵量以及與此相關的環境條件,以及固定使用期間暴露於火災的電氣技術產品。雖然標準主要針對火災發生前的條件,但也考慮了火災發生後的條件。然而,該標準已被新的標準取代。
- 標準「EN IEC 60721-2-9 第 2-9 部分:自然環境條件——衝擊和振動測量數據——儲存、運輸和使用」旨在定義一種策略,用於根據與產品生命週期相關的測量數據得出環境特性。此標準的目標是定義用於表徵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衝擊和振動資料的基本特徵和量,以此作為產品在其生命週期這些階段可能遭受的嚴苛環境條件的背景資料。
- 標準「EN IEC 60721-3-0 第 3-0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強度 - 引言」為 IEC 60721-3 標準所有部分的使用提供了指導。該標準包含背景信息,包括其各部分中給出的類別的應用和限制信息,這些信息可用於設備設計、條件限制和防護。
- 標準「EN IEC 60721-3-1 第 3-1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嚴重程度 - 儲存」對產品(及其包裝,如有)在儲存過程中所暴露的環境參數組及其嚴重程度進行了分類。本標準中規定的環境條件僅限於可能直接影響產品或其最終性能的條件。本標準僅考慮環境條件,並未對這些條件對產品本身的影響進行具體說明。
本標準不包括與火災或爆炸直接相關的環境條件。固定使用、便攜式和非固定使用、車輛和船舶使用以及運輸等條件在本標準的其他章節中規定。本標準的目的是對產品在儲存期間可能遇到的環境參數及其嚴重程度進行分類。儲存和運輸期間的轉移和處理在EN IEC 60721-3-2標準中有所規定。
- 標準「EN IEC 60721-3-2 第 3-2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嚴重程度 - 運輸和搬運」對產品在運輸和搬運過程中所暴露的環境參數組及其嚴重程度進行了分類。該標準考慮了最常用的運輸和搬運方法:
- 公路運輸:轎車、卡車
- 軌道運輸:火車、電車
- 水路運輸,包括內河水路及海運:船舶
- 航空運輸:飛機、噴射機、螺旋槳飛機、直升機
- 搬運設備:起重機、升降機、索道、人員。
- 輸送機
- 獨輪手推車。
本標準規定的環境條件是指產品在運輸和搬運過程中可能遇到的環境條件。如果產品已包裝,環境條件適用於包裝材料;如果產品未包裝,則環境條件適用於產品本身。對於儲存條件,適用IEC 60721-3-1標準。
- 標準「EN IEC 60721-3-3 第 3-3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嚴重程度 - 防風雨場所的固定使用」對安裝在防風雨場所的固定使用產品所面臨的環境參數組及其嚴重程度進行了分類。本標準所規定的環境條件僅限於那些能夠直接影響產品性能的條件。本標準僅考慮環境條件,並未對這些條件對產品的具體影響進行解釋。
爆炸危險、產品內部微氣候、滅火措施以及與電離輻射直接相關的環境條件均不在本標準範圍內。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也不在本標準範圍內。這些事件發生的機率可視為特殊情況。本標準不涵蓋建築標準、法規或指示範圍內的設備。
本標準其他章節規定了在無防護場所固定使用、便攜式和非固定使用、在車輛和船舶上使用、儲存和運輸條件以及產品內部微氣候等條件。本標準僅規定了有限數量的環境條件等級,涵蓋了廣泛的應用領域。
- 標準「EN IEC 60721-3-4 第 3-4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嚴重程度 - 非防護場所的固定使用」對安裝在非防護場所用於固定使用的產品所暴露的環境參數組及其嚴重程度進行了分類。對於產品可以永久或臨時安裝用於固定使用的防風雨場所,適用標準為 EN IEC 60721-3-3。
本標準所規定的環境條件僅限於那些能夠直接影響產品性能的條件。本標準僅考慮環境條件,不對這些條件對產品的具體影響進行解釋。與火災或爆炸危險直接相關的環境條件、與產品內部微氣候相關的環境條件以及與電離輻射影響相關的環境條件均不在本標準範圍內。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也不在本標準範圍內。本標準僅列出了數量有限的環境條件類別,涵蓋了廣泛的應用領域。
- 標準「EN IEC 60721-3-5 第 3-5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嚴重程度 - 陸地車輛裝置」對安裝在陸地車輛上的非車輛部件產品所處的環境條件進行了分類。這些產品包括無線電設備、通訊系統、收費器以及用於牛奶、石油產品和類似液體的流量計。可永久或臨時安裝這些產品的車輛包括:
- 陸地車輛:乘用車、商用車、私家車、拖車、拖車、輕型摩托車、摩托車。
- 軌道運輸:火車、電車、起重機。
- 陸地車輛:四輪驅動車、拖拉機、雪地摩托車。
- 運輸和倉儲設備:堆高機(手動和機器人)、行李搬運車。
- 自行式機械:挖土機、聯合收割機。
雖然本標準並非針對車輛零件產品而設計,但其環境條件分類同樣適用於非車輛零件產品以及安裝在相同位置的某些可更換零件。本標準僅涵蓋可能損壞產品的極端環境條件。
本標準旨在將產品安裝在陸地車輛上時,在運作條件下將面臨的環境參數及其嚴苛程度進行分類。本標準給出了數量有限的環境條件等級,涵蓋了廣泛的應用領域。本標準的使用者應選擇能夠滿足每種預期運作條件的最低等級。
- 標準「EN IEC 60721-3-6 第 3-6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嚴重程度 - 船舶環境」對產品安裝在船舶上時所暴露的環境參數組及其嚴重程度進行了分類。可永久或臨時安裝電氣技術的船舶包括:
- 以機械方式推進的船舶,包括移動式海上平台。
- 非機械推進的船隻,包括帆船和救生筏。
所定義的船舶類別適用於所有尺寸的船舶,從遊艇和拖網漁船到渡輪、破冰船和貨船,包括油輪。船舶通常航行的區域如下:
這包括船舶破冰航行的區域。
- 標準「EN IEC 60721-3-7 第 3-7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嚴重程度 - 便攜式和非固定式使用」對產品在便攜式和非固定式使用期間(包括運輸、停機、維護和維修期間)所暴露的環境參數組及其嚴重程度進行了分類。這些組別涵蓋的環境條件如下:
- 產品可能臨時放置或使用地點的環境條件。
- 搬遷引起的環境參數變化。
- 與產品在不同地點之間運輸相關的環境條件。
已分類的環境條件並未考慮產品的使用情況,例如產品是否僅處於臨時固定狀態、運輸途中或隨意使用。產品可能面臨的便攜式和非固定使用條件包括陸地和海上、有遮蔽和無遮蔽的場所。這些條件也包括運輸,運輸本身也是便攜式和非固定使用的一部分。
本標準所規定的環境條件僅限於那些能夠直接影響產品性能的條件。僅考慮環境條件,並未對這些條件對產品的具體影響進行解釋。
與火災或爆炸危險直接相關的環境條件以及與電離輻射相關的條件均不予考慮。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也不予考慮。在特殊情況下,應考慮這些事件發生的機率。
- 標準「EN IEC 60721-3-8 第 3-8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嚴重程度 - 地下場所的固定使用」對產品(設備、系統等)在地下場所(例如礦井、隧道、地下車站、地下室、洞穴、地下拱頂等)以固定方式安裝和使用時所暴露的環境條件及其嚴重程度進行了分類。
- 標準「EN IEC 60721-3-9 第 3-9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強度 - 產品內部微氣候」對產品內部組件(核心部件、組件、內置單元)可能暴露於 EN IEC 60721-3-3 和 EN IEC 60721-3-4 標準所分類的微氣候條件下的數據組。微氣候的特徵參數是高氣溫和高相對濕度。其他氣候類別參數,例如低溫,也可能對組件產生影響,但此處不作討論。該標準規定了有限數量的微氣候類別,並考慮了組件的典型極限高溫。
- 標準「EN IEC 60721-3-10 第 3-10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嚴重程度 - 地下採礦裝置中的固定用途」對安裝在地下礦井(例如煤礦、鹽礦、鉀礦和礦石礦)中用於固定用途的設備的環境條件進行了分類。與更通用的地下標準 EN IEC 60721-3-8 相比,該標準更為嚴格和具體。該標準考慮了地下採礦環境(尤其是存在甲烷/煙火風險的煤礦)特有的極其具有挑戰性和潛在爆炸性的條件。
- 標準「EN IEC 60721-3-11 第 3-11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嚴重程度 - 地下爆炸風險場所的固定使用(不包括採礦)」對永久安裝在地下爆炸風險場所但未被歸類為採礦環境(即未被 EC IEC 60721-3-10 標準條件涵蓋)的環境標準條件。本標準涵蓋的典型場所範例包括:
- 地下石油、天然氣和石化產品儲存洞穴
- 地下儲氫設施
- 公路和鐵路隧道可能有燃料蒸氣或氣體洩漏。
- 液化石油氣/壓縮天然氣車輛停車的地下停車場
- 地下廢棄物處理或沼氣廠
- 軍用地下燃料庫
- 所有儲存或處理易燃氣體或液體的地下空腔(礦井除外)
這些區域不屬於採礦活動範圍。
- 標準「EN IEC 60721-3-12 第 3-12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強度 - 地震活動頻繁的地下場所固定使用」對永久安裝在地下場所的設備的環境條件進行分類,其中地震荷載是重要的設計因素。此標準適用於地下結構設計為抗震的情況(例如,深隧道、地下車站、洞穴、地下資料中心、粒子加速器隧道、地下實驗室、軍事掩體),且其內部設備必須能夠承受與結構相同的地震事件。該標準不適用於地面或地上設施,也不適用於採礦或非採礦爆炸環境。
- 標準「EN IEC 60721-3-13 第 3-13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強度 - 極寒地下場所的固定使用」對永久安裝在常年或季節性極寒地下場所的設備的環境條件進行了分類。此標準適用於由於北極/南極的自然氣候或高海拔深層岩層條件,即使位於地下,氣溫也會經常遠低於攝氏 -40 度(甚至 -60 攝氏度或更低)的場所。標準涵蓋的典型實際場所包括:
- 北極地區的深層地下實驗室
- 冰洞和冰下實驗室
- 高海拔永凍土層中的深隧道
- 低溫地下儲藏洞穴
- 在極冷岩石中進行的地下中微子探測器或暗物質測試。
- 位於永凍土帶下的軍事或研究設施
本標準不適用於一般地下場所或冷藏室(人造的,而非自然溫度過低的)。
- 標準「EN IEC 60721-3-14 第 3-14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強度 - 極端高溫地下場所的固定使用」對永久安裝在自然極端高溫地下場所的設備的環境條件進行了分類。這些場所的岩石溫度因地熱梯度、深度或位於炎熱氣候區等原因而持續較高。此標準涵蓋的典型場所包括:
- 非常深的礦井(例如,深度為 3-5 公里的大型金礦、銅礦和鑽石礦,以及純岩溫度超過 50 至 +65 攝氏度的金礦)。
- 地熱能源設施(深鑽、乾熱岩計畫)。
- 高溫地區的深部科學鑽探和地下實驗室
- 超深油氣隧道或洞穴。
- 未來將在高溫岩層中建造深層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庫。
本標準不適用於普通深度的地下和人工加熱區域。
- 標準「EN IEC 60721-3-15 第 3-15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強度 - 地下場所固定使用,電磁幹擾極高(高 EMI/EMC 應力)」對永久安裝在地下場所的設備的環境條件進行了分類,這些場所存在遠超普通地下場所的極強電磁幹擾。此標準涵蓋的典型場所包括:
- 地下粒子加速器隧道。
- 地下高能物理實驗室,內含大型磁鐵和射頻腔。
- 深埋地下的脈衝式發電廠。
- 洞穴內的地下高壓直流換流站。
- 地下磁約束聚變實驗。
- 經過高海拔地區刻意測試的、能夠抵抗電磁脈衝的軍事地下指揮中心。
- 用於醫療或安全目的的地下直線加速器。
這些地方通常具有非常高的電磁場(無論是人為造成的還是不可避免的),同時也存在輻射、振動和嚴格的清潔要求。
- 標準「EN IEC 60721-3-16 第 3-16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強度 - 地下場所高電離輻射水平的固定使用」對永久安裝在地下場所的設備的環境條件進行了分類。這些場所的自然或人為電離輻射量顯著高於地表,且此輻射量是主要的設計因素。本標準不適用於正常背景輻射或運輸過程中的短期暴露,而是專門針對高輻射地下環境中的長期固定運作而設計的。
- 標準「EN IEC 60721-3-21 第 3-21 部分:環境參數組的分類和強度 - 地下資料中心和地下電信設施的固定用途」是 IEC 60721-3 標準系列中唯一專門針對現代地下資料中心和地下電信節點制定的部分。本標準涵蓋為以下目的而有意置於地下的設施:
- 實體安全
- 自然冷卻(岩石溫度恆定)
- EMP/HEMP 可抵禦風暴、洪水或破壞活動。
- 極低延遲(出口位置靠近城市)
- 出於監管或美觀原因而特意埋設於地下的設施。
多年來,憑藉我們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我們始終專注於客戶需求,提供先進的測試服務,並協助客戶建立、實施和改進管理系統。在此架構下,我們也根據「EN IEC 60721環境條件分類」標準為企業提供測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