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美國國家衛生基金會 (NSF) 和美國國家標準協會 (ANSI) 共同製定的「NSF/ANSI/CAN 60 飲用水處理化學品 - 健康影響」標準規定了飲用水處理化學品運輸和運送的要求。

該標準由公共衛生專家、最終用戶和行業成員組成的聯合委員會定期監測和更新。
該標準包含了直接添加到水中的飲用水處理化學品和預期存在於成品水中的化學品的健康效果要求。該標準還包括直接添加到水中但不打算存在於成品水中的其他化學產品的健康效果要求。
本標準涵蓋的化學品包括但不限於:
考慮到飲用水中可能存在本土微生物,為處理飲用水而故意引入微生物所生產的產品不在本標準的範圍內。此外,因處理化學品與處理水的成分反應而產生的副產品污染物不在本標準的範圍內。
本標準中討論過但未具體提及的用於各種目的的化學品或化學品混合物,只要符合本標準的要求,都是可以接受的。
在確定是否符合本標準中的規範時,請遵循「ASTM E29-22 使用測試資料中的有效數字來確定是否符合規範的標準實務」標準。資料四捨五入時,採用本標準規定的四捨五入程序。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直接添加劑應依照附錄A和附錄B進行評估和試驗,單一產品中污染物的容許濃度依附錄A的規定計算,根據本標準的規定,產品向飲用水中引入的污染物不得超過單一產品中污染物的容許濃度。
根據該標準,直接添加劑包括:
製造商必須為每種產品提供至少以下資訊:
審查製造商提供的配方信息,除了每個產品部分中確定的產品特定分析物之外,該審查還確定了需要評估的配方相關污染物。
如果成品含有水,則審查製造商提供的配方信息,以確定成品生產中使用的水源是否需要進行測試。
需要檢測的水源包括但不限於:未經處理的地表水、未經處理的地下水、未經處理的雨水以及從其他未經處理的水源收集的水。水源測試包括以下分析:金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鹼/中性/酸篩選、放射性核種、除草劑/殺蟲劑和戴奧辛/呋喃篩選。
我們的組織擁有一支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技領域的發展並不斷提升自己。在為各行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還包括符合「NSF/ANSI/CAN 60 飲用水處理化學品 - 健康影響」標準的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