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发布的 IEC 60079-18 标准定义了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部件和防爆部件的构造、测试和标记的具体要求“M”型保护外壳,旨在用于爆炸气体环境或爆炸性粉尘环境。 本部分标准仅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 11 kV 的封装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封装部件和封装 Ex 元件。 在含有爆炸性气体和可燃性粉尘的环境中同时使用电气设备可能需要额外的保护措施。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需要大气氧气燃烧的爆炸性粉末或自燃物质。 本标准不考虑因粉尘排放易燃或有毒气体而产生的任何风险。 本标准替代和补充了 IEC 60079-0 标准的一般要求。 当本标准的要求与 IEC 60079-0 的要求相冲突时,以本标准的要求为准。
IEC 60079-0标准规定了用于爆炸性环境的防爆设备和防爆组件的结构、测试和标记的一般要求。该标准假定防爆设备可在以下标准大气条件下运行:温度介于 -20 至 +60 摄氏度之间,压力介于 80 kPa 至 110 kPa 之间,空气中氧气含量正常(通常为 21%)。
IEC 60079-18 标准中定义的测试方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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