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840-2 移動式廢物和回收容器 - 第 2 部分:容量高達 1.300 L 的平蓋 4 輪容器,用於耳軸和/或卡片升降機 - 尺寸和設計

EN 840-2 移動式廢物和回收容器 - 第 2 部分:容量高達 1.300 L 的平蓋 4 輪容器,用於耳軸和/或卡片升降機 - 尺寸和設計

EN 840-2 標準是一項歐洲標準,描述了帶有平蓋、容量高達 1300 L、與耳軸和/或梳狀提升裝置配合使用的 4 輪移動廢物容器的尺寸和設計要求。

EN 840-2 移動式廢物和回收容器 - 第 2 部分:容量高達 1.300 L 的平蓋 4 輪容器,用於耳軸和/或卡片升降機 - 尺寸和設計

就本標準而言,術語“移動廢物和回收容器”是指經過適當設計、配有輪子、用於臨時儲存廢物的容器。 提昇機是接收、傾斜和卸載集裝箱的結構。 梳狀提升裝置是一種收集系統由一排齒和一個鎖定係統組成的提升裝置,用於在清空時固定容器。 耳軸提升裝置是一種收集系統由雙槓桿組成的提升裝置,帶有自動鎖定機構,在卸貨時配合耳軸固定集裝箱。 容積是指蓋子關閉時容器內部的總面積,標稱容積是指製造商規定的容量容積。 公稱質量是標準中給出的計算質量,總允許質量是容器的質量加上公稱質量。 功能和安全尺寸是指保證集裝箱與相適應的起重裝置的功能性和互換性,並且對於操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基本尺寸。

該標准定義了兩類容器:

  • I 級小尺寸(標稱體積可達 1.000 L)
  • 二級 大尺寸(標稱容積300L至1.000L)

這兩個容器類別定義了以下體積:500 L、660 L、770 L、1.000 L、1.100 L 和 1.200 L。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為移動垃圾和回收容器提供容量高達 840 升的平蓋四輪容器的尺寸和設計測試服務,在 EN 2-1.300 標準範圍內,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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