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840-3 移動式廢物和回收容器 - 第 3 部分:容量高達 1300 L 的用於耳軸和/或卡片升降機的圓頂蓋 4 輪容器 - 尺寸和設計

EN 840-3 移動式廢物和回收容器 - 第 3 部分:容量高達 1300 L 的用於耳軸和/或卡片升降機的圓頂蓋 4 輪容器 - 尺寸和設計

EN 840-3 是一項歐洲標準,描述了帶有圓頂蓋且容量高達 1300 L 供耳軸和/或挖泥船使用的 4 輪移動垃圾和回收容器的尺寸和設計要求。

EN 840-3 移動式廢物和回收容器 - 第 3 部分:容量高達 1300 L 的用於耳軸和/或卡片升降機的圓頂蓋 4 輪容器 - 尺寸和設計

在本標準中,「移動式垃圾和回收容器」是指配備輪子、設計合適的容器,用於臨時存放垃圾。 「提升裝置」指用於提起、傾斜和清空容器的結構。 「梳狀提升裝置」指其收集系統由一排齒和用於在清空過程中固定容器的鎖定係統組成的提升裝置。 「耳軸式提升裝置」指其收集系統由一對具有自動鎖定機構的臂組成,該臂安裝在耳軸上,用於在清空過程中固定容器。 「容積」是指容器蓋關閉時內部的總面積,「標稱容積」是指製造商規定的容量。 「標稱質量」是指依本標準計算的質量,「總允許質量」是指容器的質量加上標稱質量。 「功能與安全尺寸」是指確保容器與相容的提升裝置的功能性和互換性,以及保障操作人員安全與健康所需的基本尺寸。

該標准定義了兩類容器:

  • I 級小尺寸(標稱體積可達 1.000 L)
  • II 級大尺寸(標稱容積從 300 L 到 1.000 L)

這兩個容器類別中定義了以下容積:770 L、1.000 L、1.100 L 和 1.300 L。經用戶和製造商同意,可以使用與參考容積不同的標稱容積。

在本機構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服務中,我們還提供符合EN 840-3標準的四輪圓頂蓋容器(容量最大可達1.300公升)的尺寸和設計測試服務,這些容器常用於耳軸式和/或疏浚式起重裝置,以及移動式垃圾和回收容器。這項服務得益於我們訓練有素的專家團隊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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