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840-4 移動式廢物和回收容器 - 第 4 部分:容量高達 1700 L 的用於寬耳軸或 BG 和/或寬卡片升降機的平蓋 4 輪容器 - 尺寸和設計

EN 840-4 移動式廢物和回收容器 - 第 4 部分:容量高達 1700 L 的用於寬耳軸或 BG 和/或寬卡片升降機的平蓋 4 輪容器 - 尺寸和設計

EN 840-4 是一項歐洲標準,描述了帶有平蓋且容量高達 1700 L 的 4 輪移動垃圾和回收容器的尺寸和設計要求,供寬耳軸或 BG 和/或寬梳狀升降機使用。

EN 840-4 移動式廢物和回收容器 - 第 4 部分:容量高達 1700 L 的用於寬耳軸或 BG 和/或寬卡片升降機的平蓋 4 輪容器 - 尺寸和設計

在本標準中,「移動式垃圾和回收容器」是指配備輪子、設計合適的容器,用於臨時存放垃圾。 「提升裝置」指用於提起、傾斜和清空容器的結構。 「梳狀提升裝置」指其收集系統由一排齒狀物和一個鎖定係統組成的提升裝置,該鎖定係統用於在清空過程中固定容器。 「耳軸式提升裝置」指其收集系統由一對具有自動鎖定機構的臂組成,該臂安裝在耳軸上,用於在清空過程中固定容器。 「BG提升裝置」指其收集系統由一對帶有適配器的臂組成,該適配器安裝在BG接收器上並鎖定,用於在清空過程中固定容器。「功能和安全尺寸」是指容器的基本尺寸,這些尺寸確保容器的功能性,使其能夠與相容的提升裝置互換,並且對於操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至關重要。

該標准定義了兩類容器:

  • I 級小尺寸(標稱體積可達 1.050 L)
  • II 級大尺寸(標稱容積從 1.050 L 到 1.700 L)

這兩個容器類別中定義了以下容積:750 L、1.000 L、1.300 L、1.400 L、1.500 L、1.600 L 和 1.700 L。經用戶和製造商同意,可以使用引用的標稱容積以外的標稱容積。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 EN 840-4 標準範圍內的寬耳軸或 BG 和/或平蓋四輪容器的尺寸和設計測試服務,容量高達 1.700 升,適用於移動廢物和回收容器,符合 EN 4-XNUMX 標準,並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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