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歐洲標準 EN 966+A1 標準中,描述了滑翔傘、帆翼飛行和超輕型飛機飛行時使用的防護頭盔的要求和測試方法。

用於空中運動的頭盔根據上述標準分為以下幾類:
在適用的情況下,給出了以下要求和相關測試方法:
該標準中所述的要求涵蓋上述兩類人群。具體要求包含在相關條款中。但是,該標準不適用於航空運動中使用的其他類型的頭部防護裝備。
就本標準而言,
對於與皮膚接觸的頭盔部分,不得使用已知會因接觸汗水或洗漱用品中的物質而明顯改變的材料。 不能使用已知會導致皮膚疾病的材料,包括因與材料的導熱性相關的冷表面接觸而造成的傷害。
在它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 EN 966+A1 標準範圍內用於空中運動的頭盔的測試服務,其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