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的《ISO 11611焊接和相關工藝防護服》標準規定了防護服的最低安全要求和測試方法,防護服包括頭罩、圍裙、臂章和綁腿,旨在保護使用者的身體,包括頭部和腳部,並在焊接和具有類似風險的相關工藝過程中穿著。

此標準旨在保護使用者的頭部和腳部,僅適用於頭罩和綁腿。本標準不包括足部、手部、臉部或眼睛的保護要求。此類防護衣旨在保護穿戴者免受以下危害:
對主要的手工焊接工藝進行了舉例說明,並根據最大有效發射總輻射強度將其分為工藝組,並對這些類型的焊接工藝進行了測量和評估。為了對焊工可能面臨的風險提供充分的一般保護,除了保護頭部、臉部、手和腳的設備外,還應配戴其他標準涵蓋的個人防護裝備。
本標準不適用於雷射焊接製程(相干、單色輻射源)。本標準附件(附件 B)詳細說明了針對不同焊接活動選擇防護服的指導。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未具體規定的一般要求必須符合「ISO 13688 防護衣 - 一般要求」標準。焊工防護服的設計必須能夠防止電力從外部傳導到內部,例如透過金屬緊固件。應透過目視檢查來檢驗是否符合要求。
焊工防護衣必須完全覆蓋上半身和下半身、頸部、手臂至手腕處以及腿部至手腕處。這些服裝應包括:
服裝外表面的褶皺可以作為熱熔材料的固定點。如果服裝有褶皺,褶皺的底部應包括防止熔融金屬滯留的裝置,例如透過添加十字繡或其他一些特徵。
服裝尺寸必須符合ISO 13688標準的要求。當符合本標準要求的防護由適合穿著者尺寸的外層兩件套防護服提供時,應確定當站立的穿著者首先將雙臂完全伸展過頭頂,然後彎腰直到指尖觸到地板時,上衣和褲子之間是否仍有重疊。應透過目視檢查來檢查合身性,包括穿著者穿著合適尺寸的服裝時的合身性評估和物理測量。此外,手腕、小臂和腳踝應保持直立、舉起手臂的姿勢。這也適用於連身泳衣。
除了符合此標準的防護服外,焊工防護服還可以設計為對身體某些部位提供額外的保護,防止高溫和火焰暴露、有害紫外線輻射和電擊。圍裙必須至少從側縫到側縫覆蓋穿著者的前身。說到頭罩,製造商必須指定放置在頭罩內的特定遮陽板。補充防護服的性能測試是在由一套防護服和補充防護服組成的組件上進行的。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依照《ISO 11611焊接及相關製程用的防護衣》標準為企業提供檢測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