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5027 潛水服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的「ISO 15027 潛水衣」標準由以下以相同標題發布的小節組成:

- 標準「ISO 15027-1 第 1 部分:連續穿著的服裝,包括安全要求」描述了在工作和休閒活動中連續穿著的浸水服的性能和安全要求,以保護穿著者的身體免受冷水浸泡的影響,例如冷休克和體溫過低。本標準適用於連續穿著的濕式防寒衣和乾式防寒衣。廢棄服裝不在本標準範圍內。 ISO 15027-2 標準中包含了對遺留服裝的要求。 ISO 15027-3 標準中給出了水下防護衣的測試方法。
- 本標準的一般要求如下:
- 被聲明為連續穿著服裝的服裝系統(乾式潛水服或濕式潛水服)應符合本標準的所有要求。依照 ISO 15027-3 進行測試時,服裝不得損壞或無法發揮其預期功能。測試順序應從適當的溫度循環開始,然後進行適當的旋轉衝擊箱測試。
- 被宣佈為直升機過渡服的服裝系統必須符合該標準的所有要求。
- 製造商必須指定服裝系統的組成部分,包括內衣和附加物品。連續穿著的服裝可能包含符合 ISO 12402-8 的附加物品,其存在或使用不會影響其依照本標準要求的性能。如果安全帶是依照本標準設計的服裝的組成部分,則整個組件必須同時符合 ISO 12401 和本標準。
- 在服裝系統的設計和使用中應考慮熱應激和不適的風險。應附上製造商提供的資訊、任何符合本標準的具體建議或警告。一般來說,對冷休克和低體溫的保護越高,發生熱壓力的可能性就越高。經常穿著服裝的使用者在選擇設備時必須平衡這兩種影響。
- 必須依照本標準對每個樣品進行旋轉衝擊箱試驗。旋轉衝擊箱試驗後,絕緣材料不應出現可見的遷移,不應出現可見的磨損損壞。
- 如果潛水衣系統不是設計為在沒有個人漂浮裝備的情況下使用,則潛水衣系統應按照 ISO 12402-2 或 ISO 12402-3 標準進行設計。 個人漂浮設備 不應妨礙穿著,且服裝系統製造商應指定要使用的個人漂浮設備的類型。
- 依照本標準進行清洗後應符合性能要求。清潔應按照製造商的說明進行。
- 服裝系統的設計應盡量減少鉤住的風險。
- 服裝系統不得包含或配備任何可能在正常使用下傷害或妨礙使用者的零件。
- 乾式潛水衣應緊密貼合頸部或臉部、手腕和腳踝。這是在洩漏測試中測試的。
- 標準「ISO 15027-2 第 2 部分:棄嬰情況,包括安全在內的要求」描述了用於工作和休閒活動的緊急棄嬰服裝的性能和安全要求,以保護穿著者的身體免受冷水浸泡的影響,例如冷休克和體溫過低。這包括頭部、手部和腳部的保護。本標準適用於乾式和濕式防護衣。經常穿著的服裝不屬於本標準的範圍。 ISO 15027-1 標準中包含了對連續穿著的服裝的要求。 ISO 15027-3 標準中給出了測試方法。
本標準的一般要求如下:
- 被宣佈為放棄服裝的服裝系統必須滿足該標準的所有要求。依照 ISO 15027-3 標準中所述的所有測試進行測試時,服裝不應損壞或無法發揮其預期功能。測試順序應從適當的溫度循環開始,然後進行適當的旋轉衝擊箱測試。
- 製造商必須指定套裝系統的組件,包括內衣和插入物。衣服必須覆蓋除臉部以外的整個身體。頭罩應緊密貼合臉部,以限制水進入。手部保護裝置應採用一體式手部保護裝置或永久附著的手部保護裝置或手套。透過目視檢查進行測試。逃生服可能包含符合 ISO 12402-8 的附加部件,這些部件的存在或使用均不得影響其依本標準要求的性能。
- 在服裝系統的設計和使用中應考慮熱應激和不適的風險。應附上製造商提供的資訊以及根據本標準的任何具體建議或警告。一般來說,對冷休克和低體溫的保護越高,發生熱壓力的可能性就越高。廢棄防護衣的使用者在選擇設備時必須平衡這兩種影響。
- 西裝的尺寸應適合穿著者的身材。當提供多個尺寸範圍時,尺寸範圍必須重疊。當為成人提供通用尺寸的潛水服時,其尺寸必須至少適合身高在 1,50 公尺至 1,95 公尺之間的每個人。
- 根據 ISO 15027-3 標準,在進行相關測試之前,必須對每套防護衣進行旋轉衝擊箱測試。旋轉衝擊箱試驗後,絕緣材料不應出現可見的遷移,不應出現可見的磨損損壞。
- 如果救生服系統不是設計為在沒有個人救生衣的情況下使用,則救生服系統不得妨礙穿著符合 ISO 12402-2 或 ISO 12402-3 標準的個人救生衣,且救生服系統製造商必須指定要使用的個人救生衣類型(充氣式或自然式)。
- 清潔後,性能要求必須符合 ISO 15027-3 標準。清潔應按照製造商的說明進行。
- 潛水衣系統的設計應盡量減少鉤住的風險。必須依照ISO 15027-3標準進行測試。
- 材料、布料和零件必須符合該標準的要求。
- 服裝不得包含或配備任何可能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傷害或乾擾穿著者的零件。
- 乾式潛水衣需要緊密貼合頸部或臉部、手腕和腳踝。這在洩漏測試中進行了測試。
標準「ISO 15027-3 第 3 部分:第 3 節:測試方法」描述了連續穿著服裝的測試方法,包括直升機運輸服裝和廢棄服裝。 ISO 15027-1 標準給出了連續穿著服裝的要求,而 ISO 15027-2 標準給出了留置服裝的要求。本標準中未給出具體測試方法的要求應採用以下方法之一進行測試:
- 通過 ISO 15027-1 和 ISO 15027-2 標準規定的測試
- 透過測量
- 透過視覺評估
- 具有功能測試
測試前,材料和組件應在標準大氣下放置 24 小時±0,1 小時。在進行其他測試之前,應進行溫度循環測試和旋轉衝擊箱測試作為預處理。
當一系列服裝共用材料和零件時,每種材料或零件只允許測試一個樣品,除非相關測試程序另有規定。
所有人類測試對象必須熟悉所測試服裝的用途。他們應該被告知並接受有關測試的潛在危險的勸告。人體測試對象必須接受體檢以證明其身體狀況適合完成測試。
除非另有說明,當測試需要使用人類測試對象時,應使用六個人,每個人都穿著適合其體型尺寸的服裝。身體尺寸必須符合「人體測試對象尺寸」表中所示的身高和體重範圍。
至少一名、至多三名測試對象必須是女性。符合標準的人員必須能夠在超過自身深度的水中放鬆,游泳 20 分鐘,借助製造商推薦的認可個人漂浮裝置行進 350 公尺的距離,並在充分休息後登上指定的平台。
所有樣品必須通過整個設備的所有客觀測試,以滿足ISO 15027-1或ISO 15027-2標準的要求。但由於人體測試對象之間存在很大差異,且一些主觀測量結果難以評估,因此允許設備不完全滿足單一樣本和多個人體測試對象的主觀測試要求。
本標準所描述的測試方法包括:
- 耐燃油性測試
- 可燃性測試
- 旋轉衝擊箱試驗
- 洩漏測量
- 熱測試
- 溫度循環測試
- 人體工學性能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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