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 2006/95/EC 关于统一设计用于特定电压限制的电气设备的法律

指令 2006/95/EC 关于统一设计用于特定电压限制的电气设备的法律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的指令 2006/95/EC 旨在协调欧盟国家有关在特定电压范围内使用的电气设备的法律。

指令 2006/95/EC 关于统一设计用于特定电压限制的电气设备的法律

为本指令的目的,术语电气设备是指设计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为 50 至 1000 伏特和直流电额定电压为 75 至 1500 伏特的任何设备,但附件​​中列出的设备和现象除外。该指令。

欧盟国家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电气设备仅在不危及人身、宠物或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投放市场,并以正确的方式安装、维护和使用。按照现行安全事项的良好工程实践进行维护。

以下内容超出了本指令的范围,因为它们属于其他指令的范围:

  • 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
  • 放射学和医疗用电气设备
  • 电梯电气部件
  • 电表
  • 家用插头和插座

指令 2006/95/EC 总体而言,特别是电器、镇流器、照明设备(包括开关设备和控制装置)、电动机和交流发电机、电缆、电器耦合器和电缆组,包括在这些电压限制内运行的电气装置,包括消费品设计和类似的产品。

一般而言,该指令既涵盖旨在整合到其他设备中的电气设备,也涵盖旨在不包含在内的直接使用的设备。 然而,设计和制造的某些类型的电器用作集成到其他电气设备中的关键部件,它们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如何集成到最终产品中以及电器的整体特性。

在众多的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协调欧盟国家关于设计用于特定电压限制的电气设备的法律,编号为 2006/95/EC,其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它已经为各个行业的企业提供服务,它还提供指令范围内的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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