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标准“EN 22286 橡胶或塑料涂层织物 - 卷材性能测定”描述了橡胶或塑料涂层织物卷材性能的测定方法。该标准涵盖了涂层织物卷材的长度、宽度、净重、单位面积质量和厚度的测定方法。卷材长度通常超过10米。卷材通常不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调节,因此大气条件变化导致的水分回收率变化可能会影响结果。

就本标准而言,可用宽度是指仅限于涂层织物满足规定要求的点的卷筒宽度。
用于测定卷材长度的桌子是一张至少5米长、至少与待测卷材等宽的平面桌子。桌子的每个纵向边缘应标有1米的长度,并且至少将其中一段(最好在桌子的一端)分成1厘米的段。
如果需要,可将卷筒的切割端垂直于卷筒的经向(纵向)进行切割。此切割应为实现此目的所需的最小量。将卷筒的切割端与工作台上的零标记对齐,然后将材料无张力地沿着工作台展开。当达到工作台极限时,用合适的方法在卷筒背面的两边标记,对应于已知长度的部分。将测量过的部分重新卷绕。将未测量的长度的一部分铺开,无张力,并像以前一样从标记的边缘进行测量。重复此过程,直到到达卷筒的末端,如有必要,像以前一样进行修剪。最终长度精确到 5 厘米。
作为此手动技术的替代方法,可以使用任何合适的机械、机电或光电涂层织物长度测量方法,只要其结果与上述方法相当即可。如有争议,应使用上述方法。然而,上述替代测量方法可能不适用于具有可延展涂层的织物,例如针织基材的织物。
卷的长度以米为单位,以所有测量值的总和表示,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 0,1 米。
用于确定卷筒宽度的设备包括:
将涂层织物展开放在桌面上,不张紧,用秤以10米为间隔测量并记录,精确到5毫米。所有宽度测量必须垂直于织物卷的纵向。对于长度小于20米的织物卷,应在三个点测量宽度:靠近织物卷两端的位置和中心位置。
计算记录宽度的平均值,并将结果报告为平均可用宽度,精确到0,005米。同时还报告了记录的最小可用宽度。
测量单件、一段或卷材的净重和单位面积平均质量时,应使用已校准秤盘且精度为满量程偏差 0,10% 的称重设备。将卷材放置在称重设备秤盘或其他支撑装置的中心。卷材及其支撑物不得与其他物体接触。测量并记录总质量。
测量并记录卷绕材料卷的管子或模具的质量,并将其从总质量中减去。所得数字记录为净质量。测量卷的长度和宽度。按照上述步骤,计算单位面积平均质量(以克/平方米为单位),并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5克。
任何根据织物卷的总净质量及其已知的长度和宽度估算涂层织物单位面积平均质量的方法都可能不准确,因为整卷涂层织物通常无法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达到平衡状态,无法进行热处理和测试。这种不准确性是由于从整卷织物中回收的水分过多或不足造成的。
净质量以千克表示,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0,10千克。单位面积平均质量以克/平方米表示,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5克/平方米。
测定试样单位面积质量时,使用精度为0,005g的天平。试片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面积为100±1cm2。
从样品上切下三个试件,一个居中,另外两个对称。这些试件的外边缘应距离样品边缘 5 至 15 厘米,末端与圆柱体长度成 45 度角。试件在 60°C 至 70°C 之间的温度下干燥至恒重,相对湿度不超过 10%。在恒定压力下,将 20°C 和 65% 相对湿度的空气加热到 60°C 至 70°C 之间时,相对湿度约为 5%。更高的温度可能会导致某些涂层发生变化。试件根据 ISO 2231 中描述的程序准备。试件称重精确到 0,005 克,单位面积质量以克/平方米计算。
单位面积质量以克/平方米表示,为计算值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5g/m2。
此程序适用于将少量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测试的情况。除非相关方就样品数量及其测试方法达成一致,否则结果将被视为适用于该样品,但不适用于取样的单件或批次。如果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每个样品进行测试,并将结果取平均值,以获得单位面积平均质量(以克/平方米为单位)。
由于残留溶剂的存在会导致在调节过程中切割的试片收缩,因此应在调节和称重后立即检查面积。如果该面积与原始测量获得的面积不同,则应使用后者的值进行计算。
EN 22286 标准非常重要,因为它定义了如何准备涂层织物样品以及如何进行目视评估,以进行质量控制和合规性评估。该标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该标准可帮助制造商在生产过程早期检测表面或涂层缺陷,减少浪费并确保产品可靠性。
因此,EN 22286 标准支持质量保证、法规遵从性和产品性能,特别是在安全关键和高性能应用中。
EN 22286 标准取代了“DIN 53352 人造皮革和类似片材的测试 - 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标准。
我们多年来一直通过广泛的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活动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支持,拥有一支强大的团队,他们密切关注全球科技发展,并不断提升自我。此外,我们还提供符合 EN 22286《橡胶或塑料涂层织物 - 卷材性能测定》标准的测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