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法C用于纱线断裂伸长率存在争议的情况。方法A、B和C预计会得出相同的纱线强度结果,但方法C得出的实际伸长率值可能略高于A或B。方法D得出的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结果可能与方法A、B或C得出的结果不同。
本国际标准规定了使用恒定试样延伸率 (CRE) 拉伸试验仪器进行试验的方法。鉴于这些仪器仍在使用且可根据协议使用,本标准附件(附件 A)讨论了使用过时的恒定移动速率 (CRE) 和恒定加载速率仪器进行的试验,仅供参考。
本标准适用于除玻璃、弹性体、芳纶、高分子聚乙烯 (HMPE)、超高分子聚乙烯 (UHMPE)、陶瓷和碳纱以及聚烯烃带之外的所有纱线类型。
ISO 3341 给出了玻璃纱的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从卷装中获得的纱线,但经相关方协商,也可适用于从织物中提取的纱线。本标准适用于纱线的单头(单股)测试。绞纱测试方法见 ISO 6939。
就本标准而言,适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原则上,用合适的机械装置将纱线样品拉伸至断裂,并记录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拉伸速率恒定为每分钟100%(基于标距长度),但可根据协议允许更高或更低的速率。允许的标距长度有两种:通常为500毫米(拉伸速率为500毫米/分钟),特殊情况下为250毫米(拉伸速率为250毫米/分钟)。
样品采集应按照材料规格书中的说明(如有)或本文所述的程序进行。批量样品应从待测批次的一个或多个代表性样品箱中采集,具体请见“采样频率”表格。
如果仅要求平均值,则应从批量样品中取10个卷装,并尽可能均匀地分布在每箱的各个批次和级别中。单纱的最低测试样品数量应为50个,其他纱线的最低测试样品数量应为20个。样品应尽可能均匀地分布在这10个卷装中。
如果已知测试的变异性且仅需平均值,则样本量应按 0,17 CV² 计算,其中 CV 是根据类似材料的经验获得的单个断裂的变异系数(以百分比表示)。该样本量在 90% 的概率水平下可提供 ±4% 的灵敏度(1,96 倍的平均标准误差)。强度测试是单尾检验,意味着“纱线强度不会低于……”,但“可能高于……”。当指定 90% 的概率时,分布的一个尾部为 5%,即两个尾部之和,或者更常见的 95% 概率,适用于双尾检验。
如果除了平均值之外还需要确定变异系数,则应从批量样品中取出 20 个卷装,对单纱至少测试 200 个样品,对所有其他纱线类型至少测试 100 个样品。
如果要采集织物样品(不适用于自动化测试设备,方法B),织物样品应足够大,以提供足够数量和长度的样品。采集测试样品时,应确保纱线捻度在采样过程中不会发生变化。对于机织织物,应从不同端采集经纱样品,并从样品的多个部分随机采集纬纱样品,以确保纱线尽可能具有代表性。对于针织织物,样品应尽可能多地代表不同的纱线。
预处理、调节和测试环境应符合 ISO 139 的规定。对于方法 A 至 C,样品包或测试绞纱应预处理至少 4 小时。如果样品直接从干燥侧进行调节,通常可以省略预处理。预处理后,应将样品在调节环境气氛下达到湿度平衡。对于绞纱,通常过夜调节即可,但对于紧密包装的样品包,则至少需要 48 小时。湿态测试(方法 D)无需预处理和调节。
多年来,我们通过广泛的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活动,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支持。我们拥有一支强大的团队,密切关注全球科技发展,并不断提升自我。此外,我们还提供符合“EN ISO 2062 纺织品 - 卷装纱线 - 使用恒定伸长率 (CRE) 测试仪测定单端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标准的测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