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则上,待测纺织品样品需在受控条件下暴露于人造光下,并搭配一组参考材料。色牢度的评估是通过比较测试样品与所用参考材料的颜色变化来实现的。关于耐光色牢度的一般信息,请参阅标准附录(附件D)。
就本标准而言,适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测试中可使用两套蓝色羊毛参考材料中的任意一套。本标准规定的色牢度等级是通过将其与蓝色羊毛参考材料 1 至 8(欧洲首选)或蓝色羊毛参考材料 L2 至 L9(美国首选)进行比较得出的。两套参考材料的结果不可互换。有关两套蓝色羊毛参考材料之间关系的信息,请参阅 ISO 105-B01。
在欧洲开发和生产的蓝色羊毛参考用1至8的数字标识。这些参考是用标准表格中列出的染料染色的蓝色羊毛材料。数值范围从1(极低耐光性)到8(极高耐光性),每个较高数字的参考的耐光性大约是前一个的两倍。本测试中使用的蓝色羊毛参考1至8必须符合ISO 105-B08规定的质量要求。
美国开发和生产的蓝色羊毛参考用字母“L”加数字2至9表示。这八种参考用不同比例混合CI媒染蓝1号和CI可溶性还原蓝8号染色的羊毛制成,因此每个编号较高的参考干燥速度大约是前一个参考的两倍。标准附录中的数据旨在说明每种蓝色羊毛参考与一定辐射能暴露的相关性(附录C)。
在湿度测试控制中,只能通过确定特定湿度测试控制织物对光的色牢度来测量有效湿度。
测试样品的尺寸取决于待测样品的数量以及仪器随附样品架的形状和尺寸。样品可以是布条、紧密缠绕在样品安装板上的纱线、与安装板平行放置并固定在安装板上的纱线,或经过梳理和压缩以获得光滑表面并固定在安装板上的纤维垫。每个暴露和未暴露区域的尺寸应至少为 10 毫米 x 8 毫米。为了便于操作,可以将相同的测试样品条和参考样品条安装在一个或多个安装板上。
盖子应与样品和参考物的未暴露区域的表面紧密接触,以在暴露区域和未暴露区域之间形成清晰的分界线,但不应过度压缩样品。
待测试的样品和蓝色羊毛参考应具有相同的大小和形状,以避免由于与较窄的参考相比,对较宽图案中暴露部分和未暴露部分之间的视觉对比度进行过度评估而导致的评估错误。
当测试厚度相当的样品时,应设置参考点,使样品顶部与光源的距离保持一致。未暴露区域的覆盖物应避免表面受压。对于厚度相当的纺织品,由于纤维的位置或纹理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难以评估小面积区域,因此测试时应使用至少 50 毫米 x 40 毫米(最好更大)的暴露区域。
测试可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以模拟不同的环境,如“暴露条件”表所示。条件类型必须由双方商定。所选条件必须报告。
多年来,我们通过广泛的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活动,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支持。我们拥有一支强大的团队,密切关注全球科技发展,并不断提升自我。此外,我们还提供符合“EN ISO 105-B02 纺织品 - 色牢度测试 - 第 B02 部分: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灯褪色测试”标准的测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