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 No. 643/2009 法规测试

(EC) No. 643/2009 法规测试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的第 643/2009 号条例旨在实施关于家用制冷设备生态设计要求的第 2005/32/EC 号指令。

(EC) No. 643/2009 法规测试

在该法律法规中,对存储容量不超过 1500 升的电力电源供电的家用制冷设备投放市场的生态设计要求进行了说明。 本法规适用于电源供电的家用制冷器具,包括那些出售用于非家庭用途或用于冷却非食品物品的制冷器具。 也适用于可以用电池操作和用电工作的家用型冷却装置。

但是,该法律规定不适用于:

  • 主要由电力以外的能源提供动力的制冷设备,例如液化石油气 (LPG)、煤油和生物柴油燃料
  • 电池供电的冷却设备,可通过单独购买的 AC/DC 转换器连接到电源
  • 不等同于其他冷却装置型号的一次性定制冷却装置
  • 用于第三部门应用的制冷设备,其中以电子方式感应冷冻食品的取出,并通过网络连接自动将信息传输到远程控制系统以进行核算
  • 主要功能不是通过冷藏来储存食品的器具,例如独立式制冰机或冷冻饮料分配器

为本法律规定的目的,

  • 家用制冷器具是指具有一个或多个隔间的绝缘柜,通过一个或多个耗能过程进行冷却,设计用于冷藏、冷冻食品或非专业用途的冷藏或冷冻食品的储存。
  • 冰箱是指用于保存食品的冷却装置,具有至少一个适合存放新鲜食品和饮料(包括葡萄酒)的隔间。
  • 压缩式制冷装置是指通过电动机驱动的压缩机进行制冷的制冷装置。

除了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服务外,凭借训练有素的专家员工和先进的技术设备,我们还根据 (EC) 643/2009 号法规提供必要的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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