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4351 门窗 - 产品标准、性能规范

EN 14351 门窗 - 产品标准、性能规范

欧洲标准“EN 14351 门窗 - 产品标准,性能特征”由以下几个以相同标题发布的子章节组成:

EN 14351 门窗 - 产品标准、性能规范

  • 标准“EN 14351-1 第 1 部分:窗户和外行人门”描述了适用于窗户(包括屋顶窗、外防火屋顶窗和门高窗)、外行人门组件(及其配件,包括无框玻璃门组件、紧急出口门组件)和隔断的与材料无关的性能特征,但不包括耐火性和排烟性能。行人门组件和可开启窗户的耐火性或排烟性能由 EN 16034 标准涵盖。

本标准适用于:

  • 安装在垂直墙体开口处的固定窗或天窗、手动或电动操作的窗户、门高窗和隔断,以及安装在屋顶上的屋顶窗,包括:
  • 相关设备(如有)
  • 如有,则为密封条
  • 如果打算安装玻璃窗,那么就安装玻璃窗。
  • 无论是否带有集成百叶窗、百叶窗盒或卷帘。
  • 手动或电动操作的窗户、天窗、门高窗和隔断,
  • 全部或部分上釉的,包括含有不透明填充物的。
  • 一个或多个窗扇/窗户是固定的、部分固定的或可打开的(例如,铰链式、外凸式、旋转式、滑动式)。
  • 其中包括手动操作的室外行人门组件,这些门带有凹陷式或镶板式门翼。
  • 顶部窗户(如有)是一体式的。
  • 同一框架内相邻的部件(如有)应包含在同一个开口中。

本标准涵盖的窗口不评估其开启(释放)能力。

本标准不适用于:

  • 符合 EN 1873 和 EN 14963 标准的屋顶窗。
  • 符合 EN 13830 标准的幕墙。
  • 符合 EN 13241 标准的工业、商业和车库门及走道。
  • 符合 EN 14351-2 标准的室内行人门。
  • 旋转门。
  • 符合 EN 16361 标准的电动行人门。
  • 用作室内隔断墙的窗户。
  • 标准“EN 14351-2 第 2 部分:室内行人门系统”描述了适用于室内行人门的与材料无关的性能特征,但不包括防火和排烟性能。行人门和可开启窗户的防火或排烟性能由 EN 16034 标准涵盖。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用于室内施工的门组件,其用途如下:

  • 在逃生路线上。
  • 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特定用途。
  • 仅用于沟通目的。

上述用途可以组合使用,例如,满足特殊要求的疏散通道。对于具有防火或排烟功能的室内行人门,本标准应仅与 EN 16034 标准结合使用。本标准涵盖的产品包括电动或手动铰链式室内行人门,以及带有平开或镶板的单扇或双扇隔断,这些隔断可与以下部件配合使用:

  • 相关建筑设备。
  • 门自动关闭装置。
  • 集成式通风窗。
  • 相邻的部分包含在单个框架中,以便包含在单个开口中。

手动操作的带自动关门装置的门不属于电动门。本标准涵盖的产品不适用于结构应用。本标准不适用于:

  • 符合 EN 13241 标准的工业、商业和车库门及走道。
  • 符合 EN 14351-1 标准的室外行人门组件。
  • 门扇是作为一个整体出售的。
  • 门框作为单个单元出售。
  • 符合 EN 16361 标准的非摆动式电动行人门系统。

当门扇和门框等各部件的定义明确时,门组件可以作为独立部件进行销售。本标准未对内部电动铰链门组件的噪声排放提出任何具体要求,因为噪声排放不被视为重大危害。

  • 标准“EN 14351-3 第 3 部分:防火和/或防烟门窗系统”描述了与窗户(包括天窗和落地窗)、行人门(包括无框玻璃门)和隔断的防火防烟性能相关的、与材料无关的性能特征。所有其他特性均属于 EN 14351-1 或 EN 14351-2 标准的范围。

并非所有这些特性都适用于每种产品或每种预期最终用途。当需要防火和防烟特性时,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和表达结果的方法以及合格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 垂直墙体开口处将安装窗户,斜屋顶上将安装落地窗、屏风和天窗。
  • 单扇或双扇行人门,安装在垂直墙体开口处。

所有产品必须配备所有相关五金件。拟采用玻璃开口的产品必须随附玻璃。产品可以是全玻璃或部分玻璃,包括不透明填充物,并且可以带有或不带有集成百叶窗或卷帘。它们可以是手动或电动操作。窗户(包括天窗和落地窗)可以是固定式或半固定式,也可以是可开启式,例如带有一个或多个窗扇(铰链式、凸出式、旋转式、推拉式)。行人门组件可以包括设计用于安装开口的产品,可以带有或不带有顶部或侧面面板或相邻部件。它们可以采用平面或镶板式窗扇。

本标准涵盖的产品不适用于结构应用。

一般来说,EN 14351 标准适用于外窗(包括屋顶窗和门高窗)和外行人门(例如,入户门、无框玻璃门、紧急出口门),无论其材质(PVC-U、木材、铝、钢)。该标准不涵盖防火和排烟性能(这些性能由 EN 16034 标准涵盖)。

EN 14351 标准之所以重要,原因如下:

  • 进入欧盟市场必须强制使用CE标志:根据欧盟建筑产品法规305/2011,CE标志是统一标准,符合该标准允许制造商使用CE标志。这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法律要求,表明其符合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要求。
  • 确保性能和安全性始终如一:定义与材料无关的性能特征,包括:
  • 防水性
  • 风荷载阻力
  • 热导率(U值)
  • 透气性
  • 声学性能
  • 有害物质释放
  • 承载能力
  • 耐冲击

这些都经过测试、计算或评估,以确保产品安全、耐用,并在实际使用中表现可靠。

  • 它促进公平竞争和可比性:基于性能原则,它允许对不同制造商或材料的产品进行客观比较,从而支持公正的投标和知情的消费者选择。
  • 它支持能源效率和可持续性:通过强制申报隔热和太阳能因素等特征,它有助于建筑节能并符合更广泛的欧盟能源消耗减少和环境影响目标。
  • 法律法规合规性:不合规可能会阻碍市场准入。

多年来,凭借我们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我们始终关注客户需求,提供先进的测试服务,并协助客户建立、实施和改进管理体系。在此框架下,我们还根据“EN 14351 门窗 - 产品标准,性能特征”标准为企业提供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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