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124 标准是欧洲标准,在“车辆和行人区域的排水沟盖和井盖”的主要标题下由以下部分组成:

EN 124-1 标准描述了对安装在行人或车辆通行区域的排水沟、沙井和检查室的净开口最大(含)1000 毫米的人孔顶部和排水沟顶部的要求。 本标准包括天沟顶和人孔顶的定义、分类、一般设计原则、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可与至少一个其他子标准结合使用。 EN 124-1 标准未涵盖以下内容:
由片状石墨铸铁或球墨铸铁制成,具有最大 124 毫米(包括 2 毫米)的透明开口,用于关闭安装在行人或车辆通行区域的溜槽、人孔和检查室,符合 EN 1000 -XNUMX,无论是否与混凝土结合,都描述了对天沟盖和人孔盖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孔盖和天沟盖,用于:
本标准不单独使用,仅与第一部分结合适用,并为铸铁盖板和炉排与框架的相对于其他部分的组合提供指导。
本标准不包括:
在 EN 124-3 标准中,在受行人或车辆通行的区域,有或没有混凝土,由低碳钢、不锈钢和铝合金制成,净达 1000 毫米(包括 XNUMX 毫米),用于关闭排水沟、检修孔和装配检查室 要求描述了用于排水沟盖和带有开口的人孔盖。 本标准适用于人孔盖和天沟盖,用于:
本标准不单独使用,仅与第一部分结合适用,并为铸铁盖板和炉排与框架的相对于其他部分的组合提供指导。
根据本标准,人孔顶部和排水沟顶部的制造仅限于由金属板、带材或棒材或轧制或挤压金属型材制成的部件的冷成型、机械弯曲或焊接在一起。
本标准不包括:
在 EN 124-4 标准中,在受行人或车辆通行的区域,有或没有混凝土,由低碳钢、不锈钢和铝合金制成,净达 1000 毫米(包括 XNUMX 毫米),用于关闭排水沟、检修孔和装配检查室 要求描述了用于排水沟盖和带有开口的人孔盖。 本标准适用于人孔盖和天沟盖,用于:
本标准不单独使用,仅与第一部分结合适用,并为铸铁盖板和炉排与框架的相对于其他部分的组合提供指导。
根据本标准,人孔顶部和排水沟顶部的制造仅限于由金属板、带材或棒材或轧制或挤压金属型材制成的部件的冷成型、机械弯曲或焊接在一起。
本标准不包括:
在 EN 124-5 标准中,适用于在人行道或车辆通行的区域中关闭滑道、人孔和检查室以进行组装,净开口可达(含)1000 mm,形成单一结构,不包含多个相互连接的部件. 它描述了使用适当控制的自动化工艺对由复合材料 C1、C2 和 C3 制成的人孔顶部和排水沟顶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孔盖和天沟盖,用于:
本标准不单独使用,仅与第一部分结合适用,并为铸铁盖板和炉排与框架的相对于其他部分的组合提供指导。
本标准不包括:
聚丙烯 (PP)、聚乙烯 (PE) 或聚丙烯 (PP)、聚乙烯 (PE) 采用模压或挤出工艺制成,透明开口最大 124 毫米(包括 6 毫米),用于密封安装在符合 EN 1000-XNUMX 的行人或车辆通行区域 适用于由非塑化聚氯乙烯 (PVC-U) 制成的人孔顶部和排水沟顶部。
本标准适用于人孔盖和天沟盖,用于:
本标准为由 PP、PE 或 PVC-U 制成的封闭件和格栅组合与框架相关的其他部件提供了指导。
本标准不能单独使用,只能与第一部分结合使用。
本标准不包括:
在其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的组织还提供 EN 124 标准范围内的车辆和行人区域的排水沟盖和井盖的测试服务,其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