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欧盟国家生效的(EC)2015/2030号条例修订了现有(EC)2015/2030号条例附件(附件一)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表格。此次修订涉及附件一B节所述的C10-C13烷烃和氯代物(短链氯代烷烃)。
-2015-2030-sayili-ek-i-ile-ilgili-olarak-kalici-organik-kirleticilere-iliskin-avrupa-parlamentosu-ve-konseyi-nin-(ec)-850-2004-sayili-yonetmeligini-degistiren-yonetmelik.jpg)
法律法规(EC)2015/2030带来的变化如下:
欧盟第850/2014号条例(EC)适用于欧盟各国,该条例旨在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该条例的目标是通过禁止、投放市场和使用化学物质,并尽快逐步淘汰或限制其使用,从而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尤其注重预防原则。该条例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并对由这些物质组成、含有或被这些物质污染的废物作出了具体规定。
我们的组织,在它为各个行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凭借其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永久性有机污染物 (EC) 的编号为 2015 /2030,附件 I。它还在修订第 850/2004 号法规 (EC) 的法规范围内提供测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