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 No. 643/2009 法規測試

(EC) No. 643/2009 法規測試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發布的第 643/2009 號條例旨在實施關於家用冷凍設備生態設計要求的第 2005/32/EC 號指令。

(EC) No. 643/2009 法規測試

在該法律法規中,對存儲容量不超過 1500 升的電源供電的家用冷卻設備投放市場的生態設計要求進行了說明。 本法規適用於電源供電的家用製冷器具,包括那些出售用於非家庭用途或用於冷卻非食品物品的製冷器具。 也適用於可以用電池操作和用電工作的家用型冷卻裝置。

但是,該法律規定不適用於:

  • 主要由電力以外的能源提供動力的製冷設備,例如液化石油氣 (LPG)、煤油和生物柴油燃料
  • 電池供電的冷卻設備,可通過單獨購買的 AC/DC 轉換器連接到電源
  • 不等同於其他冷卻裝置型號的一次性定製冷卻裝置
  • 用於第三部門應用的製冷設備,其中以電子方式感應冷凍食品的取出,並通過網絡連接將信息自動傳輸到遠程控制系統以進行核算
  • 主要功能不是通過冷藏來儲存食品的器具,例如獨立式製冰機或冷凍飲料分配器

為本法律規定的目的,

  • 家用製冷器具是指具有一個或多個隔間,通過一個或多個耗能過程進行冷卻的保溫櫃,專為冷藏、冷凍食品或非專業用途的冷藏或冷凍食品的儲存而設計,包括出售的電器。
  • 冰箱是指用於保存食品的冷卻裝置,具有至少一個適合存放新鮮食品和飲料(包括葡萄酒)的隔間。
  • 壓縮式製冷裝置是指通過電動機驅動的壓縮機進行製冷的製冷裝置。

在本組織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中,憑藉我們訓練有素的專家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我們還提供符合 (EC) 643/2009 法規的必要測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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