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發布的 IEC 60598-2-3 標準描述了與電源電壓不超過 1000 伏的鎢絲、管狀熒光燈和其他放電燈一起使用的道路和街道照明燈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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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標準規定了適用的要求,例如:
集成到總高度小於2,5米的燈柱中的燈具的狀況目前正在調查中。
照明燈具在街道和道路照明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正在向LED技術轉型,能源消耗變得非常敏感。 在照明領域,產品的環保、節能、高效、設計靈活、易於維護和可追溯性變得越來越重要。 特別是由於照明系統提供遠程控制,可以通過互聯網應用程序隨時打開和關閉照明燈具,甚至調整燈光水平,而無需額外的接線以及使用開關或調光器。 此外,還使用了提供故障檢測的傳感器,並且可以更快、更輕鬆地訪問故障。 隨著這些技術的發展,對街道和街道照明國際標準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 因此,IEC/EN 60598-2-3標準具有重要的作用。
同時,道路和街道照明包括城市道路、街道和大道,以及高速公路、環路、連接道路、交叉路口和快速道路。 這裡重要的是增加行人和車輛的能見度以及駕駛安全。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憑藉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在 IEC 60598-2-3 (TS 8700) 標準範圍內為道路和街道照明燈具提供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