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4 用於車輛和行人區域的排水溝蓋和人孔蓋

EN 124 用於車輛和行人區域的排水溝蓋和人孔蓋

EN 124 標準是一項歐洲標準,在“車輛和行人區域的排水溝蓋和井蓋”主標題下由以下部分組成:

EN 124 用於車輛和行人區域的排水溝蓋和人孔蓋

  • EN 124-1 第 1 部分:定義、分類、一般設計原則、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
  • EN 124-2 第 2 部分:鑄鐵製成的天溝頂部和人孔頂部
  • EN 124-3 第 3 部分:鋼或鋁合金製成的天溝頂部和沙井頂部
  • EN 124-4 第 4 部分:鋼筋混凝土製成的天溝頂和沙井頂
  • EN 124-5 第 5 部分:複合材料製成的天溝頂部和沙井頂部
  • EN 124-6 第 6 部分:聚丙烯 (PP)、聚乙烯 (PE) 或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 製成的天溝頂部和沙井頂部

EN 124-1 標準描述了對人孔頂部和天溝頂部的要求,其淨開口最大(含)1000 毫米,用於關閉安裝在行人或車輛通行區域的天溝、人孔和檢查室。 本標準包括天溝頂部和沙井頂部的定義、分類、一般設計原則、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可與至少一個其他子標準結合應用。 EN 124-1 標準不涵蓋以下內容:

  • 符合 EN 1433 標準的預製排水道的格柵和蓋板
  • EN 1253 1 標準中規定的建築物的地板和屋頂排水溝
  • 面盒

符合 EN 124-2 標準,由片狀石墨鑄鐵或球墨鑄鐵製成,具有最大(含)1000 毫米的清晰開口,用於關閉安裝在行人或車輛通行區域的溜槽、沙井和檢查室,無論是否採用混凝土,均描述了天溝蓋和井蓋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以下用途的井蓋和天溝頂:

  • 僅供行人和騎自行車者使用的區域
  • 行人區及類似區域、停車場或停車平台
  • 道路路邊通道面積,從路邊測量,延伸至車道最多 0,5 m,延伸至行人區最多 0,2 m
  • 道路主幹道(包括步行街)、硬路肩及各類道路車輛停車區
  • 承受高輪載的區域,例如碼頭、飛機人行道
  • 輪載特別高的區域,例如飛機路面

本標準不單獨使用,僅與第一部分結合使用,並為鑄鐵蓋和爐排與框架相對於其他部分的組合提供指導。

本標準不包括:

  • 現場安裝的填料,例如混凝土、鋪路石和類似材料
  • 安裝在道路行車道上的凹形格柵和剛性路肩
  • 符合 EN 1433 標準的格柵和蓋作為預製排水道的一部分
  • EN 1253 標準中指定的建築物中的地板和屋頂排水溝
  • 面盒

在EN 124-3 標準中,在行人或車輛通行的區域,無論有或沒有混凝土,由低碳鋼、不銹鋼和鋁合金製成,淨尺寸不超過1000 毫米,用於關閉排水溝、沙井和檢查室以進行裝配要求描述了用於天溝蓋和帶有開口的井蓋。 本標準適用於以下用途的井蓋和天溝頂:

  • 僅供行人和騎自行車者使用的區域
  • 行人區及類似區域、停車場或停車平台
  • 道路路邊通道面積,從路邊測量,延伸至車道最多 0,5 m,延伸至行人區最多 0,2 m
  • 道路主幹道(包括步行街)、硬路肩及各類道路車輛停車區
  • 承受高輪載的區域,例如碼頭、飛機人行道
  • 輪載特別高的區域,例如飛機路面

本標準不單獨使用,僅與第一部分結合使用,並為鑄鐵蓋和爐排與框架相對於其他部分的組合提供指導。

根據本標準,人孔頂部和排水溝頂部的製造僅限於由金屬板、帶材或棒材或軋製或擠壓金屬型材製成的部件的冷成型、機械彎曲或焊接在一起。

本標準不包括:

  • 由鋁製台階板製成的井蓋和排水溝蓋,用於高速公路和高輪載區域
  • 安裝在車道和路肩上的凹面格柵
  • 符合 EN 1433 標準的格柵和蓋作為預製排水道的一部分
  • EN 1253 標準中指定的建築物中的地板和屋頂排水溝
  • 面盒

在EN 124-4 標準中,在行人或車輛通行的區域,無論有或沒有混凝土,由低碳鋼、不銹鋼和鋁合金製成,淨尺寸不超過1000 毫米,用於關閉排水溝、沙井和檢查室以進行裝配要求描述了用於天溝蓋和帶有開口的井蓋。 本標準適用於以下用途的井蓋和天溝頂:

  • 僅供行人和騎自行車者使用的區域
  • 行人區及類似區域、停車場或停車平台
  • 道路路邊通道面積,從路邊測量,延伸至車道最多 0,5 m,延伸至行人區最多 0,2 m
  • 道路主幹道(包括步行街)、硬路肩及各類道路車輛停車區
  • 承受高輪載的區域,例如碼頭、飛機人行道
  • 輪載特別高的區域,例如飛機路面

本標準不單獨使用,僅與第一部分結合使用,並為鑄鐵蓋和爐排與框架相對於其他部分的組合提供指導。

根據本標準,人孔頂部和排水溝頂部的製造僅限於由金屬板、帶材或棒材或軋製或擠壓金屬型材製成的部件的冷成型、機械彎曲或焊接在一起。

本標準不包括:

  • 由鋁製台階板製成的井蓋和排水溝蓋,用於高速公路和高輪載區域
  • 安裝在車道和路肩上的凹面格柵
  • 符合 EN 1433 標準的格柵和蓋作為預製排水道的一部分
  • EN 1253 標準中指定的建築物中的地板和屋頂排水溝
  • 面盒

根據 EN 124-5 標準,適用於在行人或車輛通行區域關閉滑槽、沙井和檢查室以進行組裝,淨開口可達 1000 毫米(含),形成單一結構且不包含多個互連部件。它描述了使用適當控制的自動化工藝由複合材料C1、C2 和C3 製成的沙井頂部和排水溝頂部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以下用途的井蓋和天溝頂:

  • 僅供行人和騎自行車者使用的區域
  • 行人區及類似區域、停車場或停車平台
  • 道路路邊通道面積,從路邊測量,延伸至車道最多 0,5 m,延伸至行人區最多 0,2 m
  • 道路主幹道(包括步行街)、硬路肩及各類道路車輛停車區
  • 承受高輪載的區域,例如碼頭、飛機人行道
  • 輪載特別高的區域,例如飛機路面

本標準不單獨使用,僅與第一部分結合使用,並為鑄鐵蓋和爐排與框架相對於其他部分的組合提供指導。

本標準不包括:

  • 手工鋪設法生產的井蓋、天溝蓋
  • 符合 EN 1433 標準的格柵和蓋作為預製排水道的一部分
  • EN 1253 標準中指定的建築物中的地板和屋頂排水溝
  • 面盒

聚丙烯(PP)、聚乙烯(PE)或聚丙烯(PP)、聚乙烯(PE)採用模壓或擠出工藝,透明開口不超過124毫米,用於密封溜槽、沙井和檢查室,安裝在行人或車輛通行區域,符合EN 6-1000 適用於由非增塑聚氯乙烯(PVC-U) 製成的井蓋和排水溝頂部。

本標準適用於以下用途的井蓋和天溝頂:

  • 僅供行人和騎自行車者使用的區域
  • 行人區及類似區域、停車場或停車平台

該標準為由 PP、PE 或 PVC-U 製成的封閉件和格柵組合以及其他部件上的框架提供了指導。

本標準不能單獨使用,只能與第一部分結合應用。

本標準不包括:

  • 桿端蓋符合 EN 13598-1 標準
  • 符合 EN 1433 標準的格柵和蓋作為預製排水道的一部分
  • EN 1253 標準中指定的建築物中的地板和屋頂排水溝
  • 面盒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EN 124 標準範圍內的車輛和行人區域的排水溝蓋和井蓋的測試服務,並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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