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供 12 歲及以下兒童使用的兒童產品必須具有獨特的永久性標記(跟踪標籤)。 這些標籤必須貼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並且必須提供某些識別信息。 進口、製造和貼標耐用嬰幼兒產品的公司必須滿足基本跟踪標籤要求之外的外包裝標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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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踪標籤信息必須清晰可見,並包含某些基本信息,包括:
所有跟踪標籤信息必須清晰可見。 當一種成分被確定為危害或違規來源時,跟踪標籤有助於識別含有相同成分的其他產品。
相關法規載於《消費品安全法》(CPSA) 第 14(a)(5) 條。 這些要求以前是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 (CPSIA) 第 103 條的一部分。
追踪標籤是 CPSA 第 14(a)(5) 條中“區分永久標記”的縮寫。 如果產品已包含部分或全部所需信息,則製造商無需將現有標記複製到新標籤上,並且可以將任何必要的額外獨特永久性標記添加到現有標籤上。 製造商所依賴的所有標誌都必須是永久性的,並且產品仍必須滿足 CPSA 第 14(a)(5) 節中規定的所有要求。
追踪標籤應包括製造商和最終買家的製造商、產品的製造地點和日期、批次、批號或其他識別特徵等信息,以及製造商確定的其他信息,以幫助識別產品的具體來源.
在它為各個行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在消費品安全法 (CPSA) 的框架內是必需的。 14(a)(5),跟踪標籤。它還提供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