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IEC 60095 鉛酸啟動電池
由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制定的「EN IEC 60095 鉛酸啟動電池」標準,後來在協調工作範圍內作為歐洲標準發布,由以下以相同標題發布的子章節組成:

- 標準「EN IEC 60095-1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和試驗方法」主要適用於標稱電壓為 12 伏特的鉛酸蓄電池,這些蓄電池用作內燃機的啟動電源,以及內燃機車輛的照明和輔助設備電源。這些蓄電池通常被稱為啟動蓄電池。
本標準適用於以下用途的電池:
本標準不適用於用於啟動貨車內燃機的電池,也不適用於摩托車和其他機動運動車輛等其他用途的電池。
本標準定義了鉛酸蓄電池的許多一般特性。即使應用超出本標準的範圍,IEC 60095 標準的其他部分也可能引用其中的個別章節。
該標準規定:
- 一般要求。
- 各類啟動電瓶的基本功能特性、相關測試方法及所需結果:
- 根據應用類型而定。
- 根據產品類型而定。
簡而言之,該標準定義了以下內容:
- 技術特點
- 尺寸和端子標記
- 基本功能特性
- 電氣性能測試
- 安全要求
- 標記和標籤
此標準是北美以外大多數國家進行型式認可的基礎。標有 EN IEC 60095-1 或帶有正確性能代碼的電池可保證最低可驗證容量、冷啟動功率和耐用性。
- 標準「EN IEC 60095-2 第 2 部分:蓄電池尺寸以及端子尺寸和標記」適用於標稱電壓為 12 伏特的鉛酸蓄電池,用於啟動、點火和驅動乘用車和輕型車輛。所有符合此標準的蓄電池均可透過外殼周圍的凸起或外殼上的固定裝置固定在車輛上。本標準規定了歐洲、東亞和北美地區的蓄電池尺寸。
該標準主要提供詳細的規格說明,以確保機械相容性和易用性。它根據電池的長度、寬度、高度和總體積,將其分為不同的尺寸組。這些尺寸對於與車輛標準電池托架的兼容性至關重要。電池必須符合規定的公差(通常為±2毫米),以防止安裝問題。該標準還規定了搬運特性,例如提把的位置和耐用性,以方便安全運輸和安裝。
該標準是汽車可靠性的基石。透過強制規定標準化尺寸,它最大限度地減少了設計差異,促進了全球貿易,並支持售後市場更換。對於汽車製造商而言,相容性確保電池能夠與引擎控制單元和電氣系統無縫整合。對於售後市場而言,它使消費者能夠放心地選擇相容的電池,而無需擔心相容性問題。
- 「EN IEC 60095-3 第 3 部分:端子尺寸和標記」是一項專門的國際標準,規定了重型商用車輛和大型設備中使用的鉛酸啟動蓄電池的尺寸、端子類型和緊固方法。該標準保證了全球車隊中機械和電氣的互換性。然而,該標準後來被撤銷。
- 標準「EN IEC 60095-4 第 4 部分:重型車輛用蓄電池尺寸」適用於用於啟動、點火和驅動重型卡車、商用車輛、巴士和農用卡車的鉛酸蓄電池。本標準旨在為歐洲、北美和東亞地區制定啟動蓄電池基本尺寸的全球要求。本標準包含 12 種「優選型」蓄電池。它規定了歐洲(A、B、C 和 D2 型)、北美(4D、8D、31T 和 31A 型)和東亞(E41、F51、G51 和 H52 型)四種蓄電池的尺寸。
本標準涵蓋符合以下規格的鉛酸啟動蓄電池:
- 額定電壓:12伏
- 應用:道路車輛的啟動、照明和點火。
- 技術:水性、低維護、免維護。
- 除外情況:僅限電動車、牽引或固定用途的電池。
該標準完全符合 EN IEC 50342 標準的其他部分,這意味著通過 IEC 60095-4 標準的電池也符合更嚴格的歐洲汽車要求。
- 該標準為「EN IEC 60095-5 電動和混合動力汽車用鉛酸蓄電池」。 EN IEC 60095 系列標準通常只關注內燃機汽車的傳統 12 伏特啟動蓄電池。然而,隨著電氣化重塑汽車產業,一個新的挑戰隨之而來:許多混合動力和電動車仍需要傳統的 12 伏特鉛酸蓄電池為輔助系統、照明、各種系統和安全功能供電,即使主牽引蓄電池的工作電壓為 48 伏特、400 伏特或更高。 EN IEC 60095-5 標準正是為了因應這一新情況而設計的。
傳統啟動電池的設計基於以下假設:
- 頻繁啟動發動機
- 持續交流發電機用於充電。
- 輔助負荷相對較低
然而,現代電動車顛覆了這些假設:
- 內燃機(如果有的話)只能在 5% 到 20% 的時間內運作。
- 12伏特電池透過直流/直流轉換器從高壓牽引電池充電。
- 輔助設備負載要高得多(高級駕駛輔助系統、電子駐車煞車、始終開啟的遠端資訊處理系統、加熱座椅)。
- 深度充電循環和長時間處於部分充電狀態是常見現象。
- 再生煞車後或高壓電池溫度較低時,需進行過充接受。
在這種情況下,普通電池會過早失效。
EN IEC 60095-5 標準彌補了這一空白。對於設計下一代電動和混合動力汽車的工程師而言,他們首次擁有了一個全球公認的標準,用於規範看似不起眼卻不可或缺的 12 伏特輔助電池。簡而言之,傳統電池並沒有消失,它只是隨著 EN IEC 60095-5 標準的實施而進化。
- 標準「EN IEC 60095-6 第 6 部分:微型循環應用電池」主要適用於標稱電壓為 12 伏特的鉛酸電池,這些電池用作內燃機啟動、照明以及車輛輔助設備的電源。這些電池通常被稱為啟動電池。
本標準涵蓋的電池用於微型循環應用車輛,也稱為啟動/停止(或自動啟動停止、怠速啟動/停止系統、微混或怠速啟動/停止)應用。在具備此特殊功能的車輛中,當車輛完全停止、低速怠速或車輛行駛不需要內燃機輔助時,內燃機將會關閉。在引擎關閉階段,車輛的大部分電氣和電子元件由電池供電,無需交流發電機輔助。
此外,大多數應用還具備額外的再生煞車功能(煞車能量的回收或再生)。與傳統啟動電池相比,這些應用中的電池承受的壓力截然不同。除了這些附加功能外,這些電池還必須在引擎運轉時,借助交流發電機的輔助,以標準運行模式啟動內燃機,並為照明和輔助功能供電。此類電池均符合EN IEC 60095-1標準測試的基本功能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用於微循環應用的鉛酸蓄電池的一般要求和測試方法。本標準適用於以下用途的蓄電池:
- 符合 IEC 600952 標準尺寸的鉛酸蓄電池,適用於能夠在靜止或行駛時自動關閉內燃機(啟動/停止)的車輛。
- 符合 IEC 600952 標準的鉛酸蓄電池,適用於具有啟動停止功能的車輛,可從煞車或其他來源回收能量。
鋰離子技術不在本標準的範圍內。
- 標準「EN IEC 60095-7 第 7 部分:摩托車蓄電池的通用要求和試驗方法」主要適用於用作內燃機啟動、照明以及摩托車和其他機動運動車輛點火的電源的鉛酸蓄電池。標稱電壓為 12 伏特或 6 伏特。
本標準中的測試定義和準則僅適用於標稱電壓為 12 伏特的電池。標稱電壓為 6 伏特的電池,所有電壓值均需除以 2。本標準涵蓋的其他機動運動車輛包括雪地摩托車、水上摩托車和全地形車。
本標準不適用於其他用途的電池,例如備用電源、內燃機車輛輔助設備和電動自行車。本標準規定如下:
- 一般要求。
- 尺寸、基本功能特性、相關測試方法和所需結果。
- 「EN IEC 60095-8 標準適用於用作汽車輔助或備用電源的 12 伏特電池。」 隨著汽車技術向更高程度的電氣化和自動駕駛方向發展,傳統的 12 伏特鉛酸電池的作用也在不斷演變。這些電池不再只是內燃機的啟動器,而是越來越多地被用作輔助儲能設備,在發動機熄火或混合動力配置下,為關鍵電子設備、安全系統和附件提供備用電源。
EN IEC 60095-8 標準旨在應對此變更。該標準針對無需起動馬達的乘用車應用制定了具體要求。隨著車輛採用更先進的低壓系統,需要獨立於驅動電池的可靠且緊湊的電源,該標準的推出可謂恰逢其時。該標準填補了日益增長的互聯汽車和電動車市場的關鍵空白。在乘用車中,輔助電池能夠防止高壓系統中電池管理系統故障時電子元件發生故障,進而提高安全性。
多年來,憑藉我們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我們始終專注於客戶需求,提供先進的測試服務,並協助客戶建立、實施和改進管理系統。在此框架下,我們也根據「EN IEC 60095 鉛酸啟動電池」標準為企業提供測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