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發布的 IEC 61000-6-2 標准定義了用於工業場所的電氣和電子設備的電磁兼容性 (EMC) 抗擾度要求。
-bolum-6-2-genel-standartlar-endustriyel-ortamlar-icin-bagisiklik-standardi.jpg)
通過該標準,可以滿足 0 Hz 至 400 GHz 頻率範圍內的抗擾度要求。 在沒有規定要求的頻率下,認為沒有必要進行測試。
如果特定產品沒有 EMC 抗擾標準,則此通用電磁兼容性 (EMC) 抗擾標準適用。
在本標準的上次更新中進行了以下主要更改:
IEC 61000-6-2 標準適用於旨在在工業區室內和室外運行的電氣和電子設備。
本標準也適用於工業用途的設備,無論是電池供電的還是直接連接到直流配電網絡的設備。
本標準包含有關永久和臨時、傳導和輻射干擾(包括靜電放電)的抗擾度測試要求。 已製定抗擾度要求,以為在工業場所運行的設備提供足夠的抗擾度。 但是,這些級別不包括發生在任何地方但發生概率極低的極端情況。
並非所有劣化事件都包含在 IEC 61000-6-2 標準中以進行測試。 僅包括那些被認為與本標準涵蓋的設備相關的內容。 這些測試要求代表了基本的電磁兼容性抗擾度要求。 本標準不包括安全方面。
我們的組織還為 IEC 61000-6-2 標準範圍內的工業環境提供抗擾度測試服務,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在它為各種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