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ISO 16535 建筑用隔热产品-浸泡法测定长期吸水率

EN ISO 16535 建筑用隔热产品-浸泡法测定长期吸水率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随后发布的欧洲标准“EN ISO 16535 建筑用隔热产品 - 浸泡法测定长期吸水率”描述了用于测定试验样品长期吸水率的设备和程序。这些程序适用于隔热产品。

EN ISO 16535 建筑用隔热产品-浸泡法测定长期吸水率

该标准包括两种方法:

  • 方法一:部分浸泡
  • 方法二:完全浸泡

部分浸没式长时间吸水试验旨在模拟长时间暴露于水中引起的吸水情况。完全浸没式长时间吸水试验与现场条件无直接关系,但在某些应用中,对于某些产品而言,已被视为相关测试条件。

原则,

  • 在部分浸没法中,通过测量试件底部与水接触28天后的质量变化来确定部分浸没的长期吸水量。在方法1A中,通过排水去除附着在试件表面且未被试件吸收的多余水分,或在方法1B中,通过扣除初始吸水量来计算。
  • 方法2(全浸法)通过测量试样在28天内完全浸没在水中时的质量变化来确定全浸法下的长期吸水率。方法2A中,通过沥干水分去除附着在试样表面且未被试样吸收的多余水分;方法2B中,通过扣除初始吸水量来计算。方法2C利用阿基米德原理,无需将试样从水箱中取出即可测定吸水率。

这些测试中使用的设备必须具有以下设备:

  • 能够测量测试样品质量的天平,精度为 0,1 克。
  • 一个水箱,内含一个将水位保持在正负2毫米范围内的装置,以及一个将试样固定在所需位置的装置。图中给出了测试装置的示例。固定试样的装置覆盖的面积不应超过暴露在水中的试样横截面积的15%。该装置的设计应能够保持试样的原始形状。
  • 自来水温度调整至23°C±5°C。如有异议,应使用去离子水。热带国家/地区的条件和测试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温度应为27°C±5°C,并且必须在测试报告中注明。
  • 排水设备。示例如图所示。

试件厚度应等于原产品厚度。试件应为边长为 200 毫米±1 毫米的方棱柱体。试件数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其他绝热产品技术规范的规定。若无此类规范,则至少应使用四个试件。若无产品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试件数量可由双方商定。试件切割时应不包括原产品的边缘。试件的制备方法不得显著改变产品的原始结构。任何外表面、饰面和/或涂层均应保留。如有必要,具体的制备方法在相关产品标准或其他绝热产品技术规范中有所规定。

测试样品必须在 23°C (+/- 5°C) 下保存至少 6 小时。如有异议,则必须将样品在 23°C (+/- 2°C) 和 50% (+/- 5%) 相对湿度下储存至少 6 小时,储存时间以相关产品标准中的规定为准。热带国家/地区的储存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储存条件必须为 27°C (+/- 5°C) 和 65% (+/- 5%) 相对湿度,并至少保存 6 小时,且必须在测试报告中明确说明。

测试应在23摄氏度±5摄氏度的环境下进行。如有异议,则应在23摄氏度±2摄氏度的环境下进行。热带国家/地区的测试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测试条件应为27摄氏度±2摄氏度,相对湿度50%±5%,且必须在测试报告中明确说明。

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其他隔热产品技术规范的规定。若无此类规范,可由双方协商确定。长期吸水率应在浸泡28天后测定。如有要求,也可在更短的时间间隔内读数,例如浸泡7天和14天。试验前,应根据ISO 29768标准测量试样尺寸,精确到0,5毫米。如果浸泡期后发现任何尺寸变化,则应重新测量试样尺寸。

部分浸泡长期吸水法按如下方法进行:

  • 方法 1A(排水):称量试验样品,精确到 0,1 克,以确定初始质量 m0。试验进行时,样品的一半朝上,另一半朝下。将试验样品放入空水箱中,施加足够的负载,使加水时样品部分浸没。小心地向水箱中加水,直到试验样品底部距离水面 10 毫米±2 毫米。试验期间水位应保持恒定。28 天后,取出试验样品,垂直放置在 45 度倾斜的过滤器中,沥干 10 分钟±0,5 分钟。再次称量试验样品以确定其质量。
  • 方法 1B(扣除初始吸水量):称量测试样品,精确至 0,1 克,以确定其初始质量。测试时,一半样品朝上,另一半朝下。将测试样品放入水槽中,部分浸没,底面低于水位 10 毫米±2 毫米。10 秒后,将样品水平取出,并在 5 秒内放入已知质量的塑料托盘中。再次称量托盘,并加入测试样品,以确定测试样品的质量,包括初始吸水量。

我们的机构多年来一直通过广泛的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活动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支持,拥有一支强大的团队,他们密切关注全球科技发展,并不断提升自我。此外,我们还提供符合“EN ISO 16535 建筑用隔热产品 - 浸泡法长期吸水率测定”标准的测试服务。

Whats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