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B-62346D 軍用規格:電池、儲存 - 鉛酸(低維護)
在「MIL-B-62346D軍用規格:電池、儲存-鉛酸(低維護)」標準中,該標準是由美國國防部製定的軍用標準,用於軍用車輛的啟動、點火和照明目的,充電且乾燥或充電,並描述了在潮濕條件下提供的防水、低維護鉛酸電池類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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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中,要求確定如下:
- 個別產品要求必須如本文所述並符合適用的規格表。若本規範的要求與規格表的要求有衝突,則以規格表為準。
- 材料必須在此處以及引用的標準和圖紙中指定。材料不得存在對成品的性能或適用性產生不利影響的缺陷。
- 用於電池充電的電解液必須符合 0-S-801 的 3 類標準。
- 不應使用從其他電池極板回收的活性材料。
- 在回收材料、原生材料和再生材料方面,沒有要求只能使用原生材料。如果符合本標準的所有其他要求,則可以使用回收或回收的材料。
- 電池必須依照MS52149標準設計和製造。電池應配備完整、整合的組件,不允許有鬆動的零件,本標準中規定的排氣塞除外。
- 容器必須依照 MS52149 標準中規定的尺寸模製。容器必須沒有洩漏、氣泡、裂縫或其他會對電池性能產生不利影響的缺陷。容器應由符合本標準規定的物理要求的非吸收性、耐酸、熱塑性材料製成。
- 電池盒,2.54 x 10-2 它必須能夠承受 100 伏特均方根 (RMS) 的交流電位(厚度為 毫米)而不會損壞。
- 電池外殼材料不得出現裂痕或起泡,重量增加不得超過 1,5%,在 66 正/負溫度下,在比重為 3 的電解質溶液中,任何物理尺寸的增加不得超過 1.300% 2天內降溫XNUMX度。
- 製造後二十四小時或更長時間,在標準中給出的表中的溫度下進行四小時初步測試調節後,樣品電池盒應表現出最小的抗衝擊性。
- 電池外殼在93正/負3度下暴露6,4小時後鼓起必須大於XNUMXmm。
- 電池蓋必須滿足與容器材料相同的物理和顏色要求。電池蓋應該是一體式設計並密封到容器上,從而形成一個外殼。蓋子和底座的平行度必須在 1,5 毫米以內。在本文規定的所有測試條件下,墊圈應在容器和蓋子之間提供耐酸連接。
- 電池蓋必須包括每個電池的螺紋排氣填充塞開口。排氣填充塞開口的設計應便於確定電解液液位。電池蓋或通氣孔塞上應清楚標示電解液液位指示。
- 根據該標準進行測試時,任何電池單體的壓力降不得超過 0,69 kPa。
- 柱密封件必須在柱和蓋之間提供連續密封,並且在此處指定的任何測試條件下都不得出現洩漏跡象。
- 電池必須使用易於拆卸、氣密且防潮的密封件進行密封,這些密封件不是電池蓋的組成部分。這些密封件應保持其密封性並牢固地保持在適當的位置,直到有意移除為止。如果電池隨附合適的塞子,則可以使用虛擬排氣塞。
- 應為每個電池提供非吸收性、耐酸的排氣填充塞(或蓋)。排氣填充塞必須是潛水式的,並包括一個帶有止回閥的排氣孔,以允許氣體從電池中逸出。根據本標準進行測試時,排氣塞不應讓測試電池中的易燃氣體點燃。在 1,22 m 水頭下,控制閥在 10 秒內洩漏的水滴不應超過兩滴,並且應設計為在內部壓力上升到外部壓力以上 3,45 kPa 之前打開。插頭必須能夠承受 -54 度到 121 度的溫度,而不會破裂、熔化或其他損壞。
- 手柄必須是繩索型塑料,並具有標準 MS52149 中指定的增強長度。手柄必須能夠承受符合 0-S-801 3 級要求的電解液的影響。
- 格柵不應有裂痕、破損或缺失的框架條。黏合活性材料後,電路板的孔洞不應超過三個(缺少顆粒孔),且活性材料應有開窗。板材應為膠合型且板柵鉛合金不應含有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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