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PRF-24613A 性能規格 - 甲板覆蓋材料、內裝、裝飾聚合物
美國國防部製定的標準「MIL-PRF-24613A 性能規範 - 甲板塗層材料、內部、裝飾性聚合物」描述了裝飾性聚合物甲板塗層材料的性能要求,這些材料可直接應用於清潔的鋼和鋁內部甲板表面(已塗底漆或未塗底漆),或應用於符合 MIL-PRF-3135 維護標準的甲板耐磨底層,以提供維護標準的地板維護表面。

根據此標準,甲板覆蓋材料必須屬於以下類型、等級和等級:
- 類型:
- 類型 I:需要初始密封塗層的環氧樹脂基材料。
- II 型:需要初始密封塗層的聚氨酯或聚脲基材料。
- III 型:不需要初始密封塗層的環氧樹脂基底材料。
- IV 型:聚氨酯或聚脲基材料,不需要初始密封塗層。
- V 型:環氧樹脂基材料,在預期的十年使用壽命內不需要定期打磨或重新密封。
- VI 型:聚氨酯或聚脲基材料,在預期十年使用壽命期間不需要定期打磨或重新密封。
- 課程:
- 第 1 類:透明或彩色樹脂基底,配以彩色石英骨料,以提供最終的美觀效果。
- 第 2 類:彩色樹脂基底材料,添加彩色薄片和透明密封層,以提供最終的美觀外觀。
- 第 3 類:透明或彩色樹脂基底,帶有大理石碎片骨料,以提供最終的美觀外觀。
- 第 4 類:由兩種或多種不同顏色的樹脂基材料混合而成的產品,以提供特定的最終外觀。
- 度:
本標準中,要求解釋如下:
- 資格:根據本規範提供的甲板覆蓋材料必須是經過資格認證的企業授權的產品,並在合約授予之前列入適用的合格產品清單中。
- 成分:甲板塗層材料應適合應用於製造商作為通用系統指定的成品厚度,並應設計用於安裝在基材上或直接安裝在塗有底漆或未塗底漆的金屬基材上,符合 MIL-PRF-3135 標準。如果產品不需要單獨的基材,則必須能夠撫平焊接、甲板上的凹陷和其他不規則之處,以實現整體光滑平整的表面。如果產品不需要單獨的襯墊,則材料還必須能夠傾斜以提供指定的坡度,從而在給定區域提供排水,並在甲板與艙壁相接處形成垂直凹槽底座。對於直接金屬產品,系統必須包括單獨的底漆或系統樹脂材料的黏合層,以應用於乾淨的裸露金屬基材。
- I 型,1 類:甲板塗層材料應由預混彩色石英骨材、透明或彩色單組分環氧樹脂(或單獨的基料和硬化劑組分)和用作初始密封層的透明單組分環氧樹脂(或單獨的基料和硬化劑組分)組成。密封層可能含有骨材以提供必要的防滑性。
- I 型,2 類:甲板塗層材料應由透明或純色環氧基樹脂(或純色基料和單獨的硬化劑組分)組成,以提供功能性甲板塗層系統的主體,純色環氧基樹脂(或純色基料和單獨的硬化劑組分)以提供最終甲板塗層顏色(如果甲板塗層系統的主體是無色的),彩色薄片,以及單獨的組分層),彩色組分油塗層系統的主體是無色的),彩色薄片,以及單獨的成分硬化組)。密封層可能含有骨材以提供必要的防滑性。
- I 型,3 類:甲板塗層材料應包含預混的大理石碎片骨材、透明或有色單組分環氧樹脂(或單獨的基料和硬化劑組分)以及用作初始密封層的透明單組分環氧樹脂(或單獨的基料和硬化劑組分)。密封層可能含有骨材以提供必要的防滑性。
- I 型,第 4 類:甲板塗層材料由多種不同顏色的單組分或雙組分環氧樹脂(或多種具有不同顏色單獨硬化劑成分的基材)組成,這些基材在現場混合以達到所需的外觀,並使用透明單組分環氧樹脂(或單獨的基材和硬化劑成分)作為初始密封層。密封層可能含有骨材以提供必要的防滑性。
我們的組織擁有一支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各地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提升自己。在為各行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還包括根據“MIL-PRF-24613A 性能特徵 - 甲板覆蓋材料、內飾、化妝品聚合物”標準的測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