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PRF-32432A 軍用作戰護目鏡 (MCEP) 系統

MIL-PRF-32432A 軍用作戰護目鏡 (MCEP) 系統

美國國防部製定的「MIL-PRF-32432A 軍用戰鬥護目鏡(MCEP)系統」標準涵蓋處方使用者和非處方使用者。該系統可在訓練和戰場上提供防塵、防飛濺碎片和防彈的保護,同時保持與現有士兵裝備的兼容性。該規範包含軍事戰鬥護目鏡(MCEP)資格的要求。潛在眼鏡候選者的資格認證是測試產品以確保技術可接受性和審核供應商以確保品質管理的過程。在向公眾發布眼鏡購買申請之前,眼鏡候選人必須遵守​​本標準概述的規範要求。該標準涵蓋與發給使用者的處方眼鏡相容和不相容的軍用戰鬥護目系統。該系統是關鍵的安全要素。

MIL-PRF-32432A 軍用作戰護目鏡 (MCEP) 系統

眼鏡應屬於本標準規定的以下類別:

  • 第 1 類 - 眼鏡
  • 第 2 類 - 眼鏡
  • 第 3 課 - 混合 Google 設計

這些類別的眼鏡有以下款式:

  • U 型 - 相容於通用處方鏡片托架
  • T 型 - 變色鏡片(從透明到深色,反之亦然)
  • C 型 - 寒冷天氣護目鏡(極寒天氣環境下防霧)

某些眼鏡可以配置並認定為具有多種樣式的類別,只要滿足每種軍用戰鬥護目鏡 (MCEP) 系統樣式的所有要求即可。例如,如果一副 2 級眼鏡符合通用處方鏡片架相容性和寒冷天氣要求,則屬於 2UC 級。

本標準的要求解釋如下:

  • 材料:承包商選擇材料,但除非另有規定,材料必須滿足此處規定的所有操作和環境要求。
  • 可回收、可恢復、環保或生物基材料:應最大限度地利用此類材料,前提是該材料滿足或超過操作和維護要求,並具有經濟上有利的生命週期成本。
  • 資格。依本規範供應的眼鏡是經合格機構授權列入授權防護眼鏡清單 (APEL) 的產品。眼鏡必須符合本規範的所有要求才算合格。 APEL 合格產品清單是一個購買前的獨立流程,透過流程,製造商或經銷商的產品將經過檢查、測試和批准,符合規格要求,然後才可獲準將來購買。
  • 測試資料中的有效數字:為確定是否符合本標準,應根據「ASTM E29-22 使用測試資料中的有效數字確定是否符合規範的標準實踐」中所述的捨入方法,將觀測值或計算值四捨五入到用於表達規範限度的最後一位右邊數字的最接近的單位。
  • MCEP 系統配置:此系統必須包括:護目鏡(1 級護目鏡、2 級護目鏡或 3 級混合護目鏡)、備用鏡片(如適用,帶鼻托)和便攜包、用戶手冊、清潔布、防霧劑重新塗抹和固定帶。鏡片應該可以輕鬆地從主鏡架上取下並更換為另一個鏡片。對於鏡片周圍沒有鏡框的產品,鏡片應能夠輕鬆地從支撐結構(即鏡腳或固定帶)上拆卸下來,並更換為另一個鏡片。眼鏡也應配有保護盒。 U 型元件必須包含與 UPLC 系統介接所需的所有轉接器。需要電力才能使用的物品必須配備適當的電池充電裝置。
  • MCEP 系統特點:眼鏡必須提供眼睛保護,防止彈道碎片威脅和電磁輻射,包括明亮的陽光和有害的紫外線 (UV) 輻射。所有可能的配置都需要防彈碎片和防紫外線。至少有一種配置必須保護眼睛免受強烈陽光的傷害(即太陽眼鏡)。
  • 系統介面要求:每個 MCEP 系統必須與使用者通常攜帶、佩戴或使用的現有武器、服裝和設備(不包括化學、生物、放射、核和高當量爆炸物防護面具)集成,且不會降低任務效能和系統性能(配合度、形式和功能)。

簡而言之,MIL-PRF-32432A 標準是針對處方和非處方眼鏡配戴者的美國軍用標準。該標準規定,眼鏡套件應包括備用鏡片、眼鏡盒、使用手冊、清潔布和帶子(取決於套件的類型)。眼鏡也應該配有保護盒。

鏡片應該可以輕鬆拆卸,無需使用任何工具。護目鏡必須輕巧、耐用,並與武器、服裝和頭盔等其他軍事裝備相容。織物應具有防黴性能。玻璃在暴露於極端溫度(零下 50 度至零上 70 度)、太陽輻射、濕氣、黏附、風和灰塵時不得變質。光學要求包括光的透光率和允許的光譜透光率、色度、寬視野以及抵抗因起霧和刮擦而導致的光學性能下降的能力。鏡片必須吸收 290 至 380 nm 之間的紫外線輻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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