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ASTM)發布的標準《ASTM D4964-96(2020)彈性織物張力和伸長率的標準試驗方法(恆伸長率型拉伸試驗機)》描述了一種測試方法,用於測量由天然或人造彈性體單獨或與其他紡織拉伸試驗機組合製成的寬或窄彈性織物在用伸長率型拉伸試驗機恆長時的張力測試率。

對於使用恆定負載速率型拉力試驗機進行類似試驗的測定,適用標準「ASTM D1775-94 寬幅彈性織物張力和伸長率的標準試驗方法(恆定負載速率型拉力試驗機)」。使用此測試方法需要選擇或相互協商確定測試結果所需的環張力和伸長率。洗滌程序需要雙方就所使用的溫度和洗滌次數以及乾燥次數達成一致。
就本標準而言,《ASTM D4850-23 織物和織物測試方法標準術語》標準和《ASTM D123-19 紡織品標準術語》標準中給出的術語和定義均有效。
應用測試方法時:
這種測試彈性織物環張力和伸長的測試方法被認為適合商業彈性織物貨物的驗收測試,因為該測試方法在交易中用於驗收測試。
當此測試方法用於商業貨物的驗收測試時,如果因報告的測試結果差異而引起爭議,雙方應在其實驗室之間進行比較測試,以確定是否存在統計偏差。建議提供有能力的統計協助來調查偏見。至少,雙方應獲得一組盡可能同質且由大量相關類型的材料組成的測試樣品。然後應將相同數量的測試樣本隨機分配到每個實驗室進行測試。應使用非配對資料的學生 t 檢定和測驗開始前雙方選擇的可接受的機率水準來比較兩個實驗室的平均結果。如果發現偏差,則必須找到原因並糾正,或者購買者和供應商必須同意在考慮已知偏差的情況下解釋未來的測試結果。
本測試方法規定使用恆速伸長拉力試驗機。由於試驗機的差異,採用此方法獲得的環張力試驗數據與採用ASTM D1775標準試驗方法獲得的張力試驗數據無法具有可比性。
彈性織物的環張力和伸長率關係是評估織物是否適合各種最終用途(例如內衣、胸罩和泳衣)的重要標準。
只能使用拉伸試驗機、應變率、最大載荷(或伸長率)和試樣特性來比較循環拉伸恢復曲線的數據。在進行測試之前,應始終指定機器設定並與測試結果一起報告,因為不同的機器設定會導致相同織物產生不同的結果。
測量指定伸長率下的環圈張力的測試用於確定彈性織物在受到指定伸長率(小於織物斷裂所需的伸長率)時的張力。測試僅在延伸(退出)循環中確定測量點。
測量指定張力下的伸長率的測試用於確定彈性織物在受到指定的環張力(該張力小於撕裂織物所需的張力)時的伸長率。測試僅在加載(輸出)循環中確定測量點。
這些測試中使用的恆速伸長拉力試驗型試驗機(CRE-Type,4)配備自動記錄器和迴路控制器。該機器配有一個帶夾,用於在測試期間固定環狀樣品。砧座的直徑為 13,0 毫米±0,25 毫米(或 6,5 毫米±7 毫米)。砧座的長度不小於0,25毫米。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依照標準「ASTM D4964-96(2020)彈性織物張力和伸長率的標準試驗方法(恆定伸長率型拉力試驗機)」為企業提供檢測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