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法C用於紗線斷裂伸長率有爭議的情況。方法A、B和C預計會得到相同的紗線強度結果,但方法C得出的實際伸長率值可能略高於A或B。方法D所得的斷裂強度和斷裂伸長率結果可能與方法A、B或C所得的結果不同。
本國際標準規定了使用恆定試樣延伸率 (CRE) 拉伸試驗儀器進行試驗的方法。鑑於這些儀器仍在使用且可根據協議使用,本標準附件(附件 A)討論了使用過時的恆定移動速率 (CRE) 和恆定加載速率儀器進行的試驗,僅供參考。
本標準適用於玻璃、彈性體、芳綸、高分子聚乙烯 (HMPE)、超高分子聚乙烯 (UHMPE)、陶瓷和碳紗以及聚烯烴帶以外的所有紗線類型。
ISO 3341 給出了玻璃紗的測試方法。本標準適用於從卷裝中獲得的紗線,但經相關方協商,也可適用於從織物中提取的紗線。本標準適用於紗線的單頭(單股)測試。絞紗測試方法見 ISO 6939。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原則上,用適當的機械裝置將紗線樣品拉伸至斷裂,並記錄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拉伸速率恆定為每分鐘100%(基於標距長度),但可根據協議允許更高或更低的速率。允許的標距長度有兩種:通常為500毫米(拉伸速率為500毫米/分鐘),特殊情況下為250毫米(拉伸速率為250毫米/分鐘)。
樣本採集應依照材料規格書中的說明(如有)或本文所述的程序進行。批量樣品應從待測批次的一個或多個代表性樣品箱中採集,具體請見「採樣頻率」表格。
如果僅要求平均值,則應從批量樣品中取10個卷裝,並儘可能均勻地分佈在每箱的各個批次和級別中。單紗的最低測試樣品數量應為50個,其他紗線的最低測試樣品數量應為20個。樣品應盡可能均勻分佈在這10個卷裝中。
如果已知測試的變異性且僅需平均值,則樣本量應以 0,17 CV² 計算,其中 CV 是根據類似材料的經驗獲得的單一斷裂的變異係數(以百分比表示)。此樣本量在 90% 的機率水準下可提供 ±4% 的靈敏度(1,96 倍的平均標準誤差)。強度測試是單尾檢驗,意味著“紗線強度不會低於…”,但“可能高於…”。當指定 90% 的機率時,分佈的一個尾部為 5%,即兩個尾部之和,或更常見的 95% 機率,適用於雙尾檢定。
如果除了平均值之外還需要確定變異係數,則應從批量樣品中取出 20 個卷裝,對單紗至少測試 200 個樣品,對所有其他紗線類型至少測試 100 個樣品。
如果要採集織物樣品(不適用於自動化測試設備,方法B),織物樣品應足夠大,以提供足夠數量和長度的樣品。採集測試樣本時,應確保紗線撚度在採樣過程中不會改變。對於機織織物,應從不同端採集經紗樣品,並從樣品的多個部分隨機採集緯紗樣品,以確保紗線盡可能具有代表性。對於針織織物,樣品應盡可能代表不同的紗線。
預處理、調節和測試環境應符合 ISO 139 的規定。對於方法 A 至 C,樣品包或測試絞紗應預處理至少 4 小時。如果樣品直接從乾燥側進行調節,通常可以省略預處理。預處理後,應將樣品在調節環境氣氛下達到濕度平衡。對於絞紗,通常過夜調整即可,但對於緊密包裝的樣品包,則至少需要 48 小時。濕態測試(方法 D)無需預處理和調節。
多年來,我們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活動,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援。我們擁有一支強大的團隊,密切關注全球科技發展,並不斷提升自我。此外,我們還提供符合「EN ISO 2062 紡織品 - 捲裝紗線 - 使用恆定伸長率 (CRE) 測試儀測定單端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標準的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