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標準「EN 12127 紡織品 - 織物 - 使用小樣品測定單位面積質量」描述了使用在標準大氣或烘乾條件下測試的小樣品測定單位面積質量的方法。這些方法適用於機織和針織織物。它們也可能適用於採用其他技術生產的織物。

測定單位面積質量的方法是基於測量處於調濕狀態或烘乾狀態的小塊織物樣品。其他可能的方法包含在ISO 3801《紡織品 - 機織織物 - 單位長度質量和單位面積質量的測定》中。
本標準中單位面積質量是指已知面積的織物質量除以該面積,以克/平方米表示。
原則上,將織物樣品在鬆散狀態下調濕,在調濕或烘乾狀態下剪取樣品並稱重,計算單位面積質量。
樣品的選取應依照織物材料規格書中規定的程序進行,或依照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若無適當的材料規格,則標準附錄(附件A)中給出了合適的取樣程序範例。
附錄B提供了從實驗室樣品中選擇測試樣品的範例。應避免使用有褶皺、邊緣以及不代表織物特徵的區域的測試樣品。對於非均質織物,應選擇代表待識別各區域的樣品,具體區域由相關方商定。
取樣時,如果可能,請從服裝的每個部分或每個部件取樣。例如,長腿內衣,請從每條褲管取兩個樣品,從上半身取一個樣品。
測試中使用的測試設備必須符合EN 30012-1標準。通常,測試中使用以下設備:
預處理、調節和測試氣氛必須符合 EN 20139 標準。
確保織物在測試前處於鬆弛狀態至關重要。在依本文規定進行調理期間,織物應保持平整且無張力至少24小時。針織物可能需要根據雙方約定進行額外的鬆弛。測試報告中必須註明。
使用裁剪工具或剪刀,在避免織物變形的情況下,裁剪至少五個測試樣品,每個樣品的面積至少為100 cm²。使用裁切工具時,計算時以裁切工具的面積為準。使用剪刀時,將每個測試樣本的長度和寬度分別進行三次測量,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1毫米。每個測試樣本的裁剪面積由長度和寬度的平均值計算得出,結果四捨五入至三位有效數字。此測量面積用於計算。
在確定試驗的標準大氣質量時,對每個試驗樣品進行稱重並記錄每個值,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 1 毫克。
測定烘乾品質時,需將烘乾箱預熱至105°C±3°C。將測試樣品分別放入秤重瓶中,將瓶蓋側放於烘乾箱中,烘乾至品質恆定。如果在至少40分鐘的乾燥時間內,連續兩次稱重的質量變化不超過0,1%,則認為質量已達到恆定。
經驗表明,對於大多數紡織面料來說,四小時的乾燥時間就足夠了。乾燥後,將秤瓶蓋好,放入乾燥器中冷卻。稱量瓶中的樣品以及瓶子本身,並記錄每個數值。計算每個測試樣品的烘乾品質。對於每個測試樣品,使用標準中給出的公式計算單位面積質量(克/平方米)。計算單位面積平均質量(克/平方米),並將結果四捨五入到三位有效數字。如有必要,計算變異係數、95% 信賴區間以及最小值和最大值,四捨五入到三位有效數字。
EN 12127 標準之所以重要,原因如下:
整體來說,EN 12127標準廣泛應用於以下領域:
多年來,我們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活動,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援。我們擁有一支強大的團隊,密切關注全球科技發展,並不斷提升自我。此外,我們也提供符合 EN 12127《紡織品 - 織物 - 使用小樣品測定單位面積品質》標準的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