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CFR Part 1630 标准包括一种测试方法,用于确定在仔细定义的防风条件下暴露于标准轻微点火源时地毯和小地毯的表面可燃性。 本标准适用于用作地板覆盖材料的所有类型的地毯和毛毯,无论其生产方法如何,也无论它们是由天然或合成纤维或薄膜,或其组合或替代品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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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处介绍的测试方法中,给定地毯或小地毯的八个经过调节的复制样品中的每一个都暴露在防风环境中的标准点火源中,并且烧焦部分与孔边缘的接近度在规定的框架。 如果烧焦的部分在任何一点都没有延伸到框架中孔边缘的 2,54 厘米范围内,则认为样品通过了测试。 八个样品中至少有七个必须符合测试标准才能符合此标准。
在本标准框架内,“地毯”一词是指全部或部分由织物或相关材料制成的成品,其预期或合理预期用途为家庭、办公室或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铺设,且尺寸大于1,83米,面积大于2,23平方米。但是,通过钉子、图钉、钩子、订书钉或粘合剂等机械方式固定在地面的产品不属于地毯的定义范围。尺寸小于1,83米、面积小于2,23平方米,但拼接后尺寸更大的地毯方块等产品也包含在地毯的定义范围内。在此语境下,小地毯也被视为地毯的同义词。
同样在本标准的框架内,阻燃处理是指地毯或地毯暴露于其中的过程,它显着降低了地毯或地毯的可燃性并确保其符合本标准的验收标准。
在它为各个行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的组织还提供 16 CFR 第 1630 节标准范围内的地毯和地毯的表面可燃性测试服务,其训练有素的专家员工和先进的技术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