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测试与材料组织(ASTM)制定的《滑雪护目镜和面罩的ASTM F659-98e1标准规范》标准中指出,要提供合理的保护,防止异物撞击或卡入眼睛或周围软组织,防止滑雪者分散注意力或妨碍他,因此它描述了高山滑雪护目镜和面罩的最低要求,以尽量减少可能导致事故的起雾和能见度限制。

该标准的范围包括高山滑雪者护目镜和面罩的材料、镜片尺寸、光学性能、镜片倍率、视野、标签、标识和测试程序的要求。本标准不包括隐形眼镜、太阳镜和矫正眼镜。
就本标准而言,适用以下定义和术语:
护目镜或面罩的所有部分都必须没有可能对佩戴者造成伤害或不适的锋利边缘或突出物。暴露的镜片边缘在整个周边的横截面中必须具有最小半径,以限制皮肤穿透能力。镜片保持力必须足以将镜片固定到位,并且框架必须由本身不会对皮肤渗透造成危险的材料组成。面部接触面应具有足够的柔软度(建议宽度10毫米)和柔韧性,以尽量减少猛烈撞击时对身体表面的伤害。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头带必须能够牢固地固定护目镜或面罩。它应该易于调节和更换。 “眼镜头”固定装置不应包含锋利的边缘。
护目镜或面罩任何部分使用的材料必须具有耐用的品质,这意味着材料性能可能会因老化或设备通常经受的使用条件(暴露于阳光、雨水、寒冷、灰尘)而降低。 、振动、皮肤接触、汗水或应用于皮肤或头发的产品的影响)不应在其影响下发生显着变化。
已知会引起皮肤刺激或疾病的材料不应用于设备与皮肤接触的部分。
由于环境气候变化和个人变化,镜片起雾被认为是不可能控制的,但建议尽一切努力尽量减少这种情况。
在为各行业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的组织还提供“ASTM F659-98e1 滑雪护目镜和面罩标准规范”范围内的测试服务,并拥有经过培训的专家人员和技术装备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