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西哥官方标准 (NOM) 发布的“NOM-225-SCFI 家用电器安全 - 烹饪用不粘涂层器具 - 要求和测试方法”标准规定了在墨西哥合众国销售的与食物直接接触的不粘涂层厨房用具和用于食物制备(烹饪、煎炸和加热)的厨房用具的最低安全规格和测试方法,以保障消费者安全。此类容器可由以下基础材料(基材)制成:铝、钢、不锈钢、铁、陶瓷、玻璃以及任何由其衍生的材料。

主要功能不是烹饪、煎炸或加热的不粘涂层配件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就本标准而言,适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烹饪中使用的不粘涂层炊具根据厨具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类:
本标准涵盖的不粘厨具可由多种基材(基材)制造:
对于具有不粘涂层的炊具,制造商必须指定锅的标称容量或标称直径。如果规定了公称容量,则允许相对于制造商指定的容量有负 5% 的公差,如果规定了公称直径,则允许相对于制造商指定的容量有正负 6 毫米的公差,并按照本标准进行验证。
旋钮、手柄和握把必须由能够耐受正常操作条件的材料制成,并且必须采用合适的方式固定在容器主体盖上。在铸铁锅上,旋钮、把手和手柄可能与锅身和锅盖连为一体,也可能是可拆卸的。对于容积为5升或更小的容器,容器上必须有一个把手,或者有一个把手和对侧的一个把手,或者有两个把手。当容器的容积大于5L时,容器应配备把手和盖子。
如果手柄和握持区域的材料易燃,则应最多在 30 秒内自行熄灭。
如果可能与食物接触的不粘锅具的涂层和基材含有铅、镉或两者,则必须满足以下参数:
必须确定炊具上的不粘涂层对碳酸牛奶和鸡蛋等食品烧焦或干燥的性能。
容器的不粘涂层平均厚度至少应为 15 微米 (µm),并且从容器底部测量的点数不得超过三次,且不得小于 15 微米 (µm)。本规范不适用于具有不粘涂层的瓷器产品。
不粘涂层必须具有粘附在表面的能力,并且手柄和握把的温度不应超过 55 度。
根据该标准进行测试时,不粘涂层炊具的涂层损失不得超过 35%。
不粘涂层锅的基材厚度不应小于制造商声明的厚度。本规范不适用于具有不粘涂层的瓷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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