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標準「EN 1230 與食品接觸的紙和紙板 - 感官分析」由同一標題下的以下小節組成:

可以使用室溫以外的溫度條件。在這種情況下,結果不符合本標準,必須與結果一起報告。為確保結果可靠,此測試必須由選定的評估人員進行。
結果可能會受到生產和測試之間的時間以及紙張或紙板的儲存條件的影響。
EN 1230-1 標準描述了一種評估紙張或紙板樣品散發氣味的測試方法。此標準適用於所有類型的紙張和紙板,包括塗層或印刷材料,用於直接或間接接觸食品。然而,該標準不能用於確定消費者的偏好。
原則上,待測材料的試件應存放在玻璃罐中,避光保存,溫度為 23°C (73°F) ± 2°C (23°F),保存時間 20 至 24 小時。由一組評定人員評估罐內空氣的氣味。氣味強度以 0 至 4 的等級進行評分。
測試小組至少由六名選定的評估員組成,並保證給出六個一致的結果,即各個結果與中位數的差異不應超過1,5。小組成員應接受紙張和紙板氣味評估的訓練。 ISO 8586-1 提供了測試和評估員選擇的指南。評估員在測試期間應身體健康,無感冒。建議提供參考範圍,以確保測試小組在評估員培訓和培訓期間保持良好的表現水準。
評估應在安靜、通風良好、無異味的房間內進行,室內溫度為 23 度±2 度。
所有樣品處理應在無異味的房間或櫃子內進行。從樣品上剪下測試條,每個小瓶取6平方分米的紙或紙板。測試條的最小尺寸為1公分 x 5公分。尺寸在測試報告中有詳細說明。
將試件鬆散地放置在平底容器中。試件表面應自然暴露。蓋好平底容器,在23°C±2°C的溫度下避光保存20至24小時。
每位評估員隨機獲得一個帶有編碼的瓶子、一個已知空瓶(無異味)以及一份評估表。評估可以使用電腦資料收集系統進行。打開容器後,評估員立即搖晃瓶子,打開瓶子,聞一聞裡面的東西。若需要重複操作,容器應保持密閉至少2分鐘。評估員應在評估表上記錄檢測到的氣味強度,如下所示:
雖然量表步驟只使用整數,但評估員如認為有必要,也可以使用半數評分。氣味描述可以從強度2開始。由於感官疲勞,建議連續測試不超過五次。為避免適應效應,建議評估員在每次測試之間休息1至2分鐘。
為了提供可靠的結果,該測試必須由選定的評估人員進行。結果可能會受到生產和測試之間的時間間隔以及紙張或紙板的儲存條件的影響。
EN 1230-2 規定了紙張或紙板樣本是否含有可能透過氣隙污染測試物質並影響其口感的物質。此標準適用於所有用於接觸食品的紙張和紙板,包括塗層和印刷材料。然而,該標準不能用於確定消費者的偏好。
原則上,待測材料的試件應存放於玻璃罐中,並在規定的濕度下避光保存,溫度為 23°C ± 2°C,保存時間 44 至 48 小時。濕度的選擇取決於可預見的用途或與客戶約定的濕度。所選的濕度必須在測試報告中註明。
測試物質不與測試件直接接觸。任何轉移到測試物質上的污染物均由選定的評估員小組進行評估。評估可能的污染物濃度的三種替代程序如下:
使用0到4的等級來評估染色強度,並計算中位數。在三角檢定或擴展三角檢定中,需要進行統計顯著性檢定。
EN 1230 標準之所以重要,原因有很多,尤其是在食品安全、品質控制和消費者保護方面。該標準被認為重要,原因如下:
因此,EN 1230 標準不僅出於監管原因,也對產品完整性、消費者滿意度和企業聲譽至關重要。它們是確保包裝材料在與食品接觸時安全且中性的關鍵組成部分。當食品包裝中使用紙張和紙板時,EN 1230 標準尤其必要。
我們的機構多年來一直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活動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一支強大的團隊,他們密切關注全球科技發展,並不斷提升自我。此外,我們還提供符合 EN 1230 標準(適用於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的測試服務—感官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