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21 CFR 177.1660 對苯二甲酸四亞甲基酯

FDA 21 CFR 177.1660 對苯二甲酸四亞甲基酯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根據《聯邦法規》(CFR)發布的標準「FDA 21 CFR 177.1660 對苯二甲酸四亞甲基酯」描述了在規定的條件下安全使用聚對苯二甲酸四亞甲基酯(聚氧四亞甲基氧對苯二甲酰)作為與食品接觸的物質或物質成分的程序。

FDA 21 CFR 177.1660 對苯二甲酸四亞甲基酯

就本標準而言,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是二甲酯與1,4-丁二醇的反應產物,可以添加一些可選物質以賦予聚合物所需的技術性能。

本標準定義的聚對苯二甲酸四亞甲基酯聚合物可包含選用助劑。聚合物生產中所使用的任何可選助劑的用量不得超過達到預期技術或物理效果所合理必需的用量。此類助劑可包括通常被認為對食品安全的物質、事先批准使用的物質以及本節適用法規允許使用的物質。

用瓦格納黏度計或同等儀器測定,並根據標準中給出的公式計算,聚合物在苯酚/四氯乙烷(重量比為 60/40)溶劑中的 0,50% 溶液的特性黏度不小於 0,6。

用於食品接觸的成品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的總萃取物如下:

  • 在 121 度的蒸餾水中萃取 2 小時後,每平方英吋食物接觸表面的含量不得超過 0,08 毫克。
  • 在 66 度的溫度下用正庚烷萃取 2 小時,每平方英吋食品接觸表面的含量不得超過 0,02 毫克。
  • 在 100 度的溫度下以 3% 的醋酸水溶液萃取 2 小時,食品接觸表面每平方英吋的含量不得超過 0,04 毫克。
  • 在 66 度的溫度下以 50% 乙醇萃取 2 小時,每平方英吋食品接觸表面的含量不得超過 0,02 毫克。

FDA 標準 21 CFR 177.1660 涵蓋了用於重複使用食品接觸物品的聚氨酯樹脂。該標準旨在確定哪些聚氨酯樹脂可以安全地用於塗料、黏合劑或食品接觸產品,例如餐具、傳送帶或墊圈。

聚氨酯樹脂包括:

  • 允許的反應物(例如多元醇和二異氰酸酯)
  • 特定添加劑及其限制
  • 殘留單體和可萃取物的限制

基本要求是,所使用的樹脂必須與食品反覆接觸,並且不得將不安全物質轉移到食品中(即不超過規定的遷移限值)。

製造商必須確保其聚氨酯產品符合此標準,方可將其用於食品接觸。食品接觸材料製造商或進口商必須遵守 21 CFR 177.1660 的規定,才能在美國合法銷售用於食品相關用途的聚氨酯基產品。

為確保安全,成品聚氨酯樹脂必須經過萃取測試,以測定可能遷移到食品中的物質含量。本標準詳細規定了具體的測試條件和允許的萃取限值。這些聚氨酯樹脂僅限於在規定條件下與乾燥食品接觸。

簡而言之,FDA 21 CFR 177.1660 要求確保用於食品接觸應用的聚氨酯樹脂的安全性。該法規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保護人體健康:聚氨酯樹脂用於許多與食品直接接觸的材料(例如傳送帶、墊圈和襯裡)。如果不加以監管,這些材料可能會將有害化學物質滲入食品,造成健康風險。異氰酸酯或溶劑等惰性單體可能有毒。它們的降解產物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遷移到食品中。相關法規制定了明確的限值和規範,以防止有害物質的遷移。
  • 標準化安全要求:21 CFR 177.1660 為整個產業建立了統一的安全標準,並規定:
    • 允許的反應物(異氰酸酯和多元醇)
    • 生產方法
    • 提取限值和測試條件

這種一致性有助於製造商了解允許的內容並確保材料在類似的標準下進行測試。

  • 促進合規和市場准入:為製造商提供明確的監管:
    • 提供 FDA 核准的合規路線圖
    • 減少法律不確定性和責任風險
    • 促進國內和國際貿易,因為進出口通常需要符合 FDA 規定
  • 支持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的實施:隨著本法規的實施,FDA將:
    • 食品接觸材料檢驗的基準
    • 將不合規產品從市場上移除的法律依據
    • 測驗和認證指南
  • 增強消費者信心:消費者可以放心,食品接觸產品符合嚴格的安全標準。這有助於增強大眾對食品體系和監管框架的信心。

我們的機構多年來一直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活動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一支強大的團隊,他們密切關注全球科技發展,並不斷提升自我。此外,我們也根據 FDA 21 CFR 177.1660 四亞甲基對苯二甲酸酯標準為企業提供測試服務。

Whats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