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发布的“FAA AC 25.856-1隔热/隔音火焰蔓延测试方法”咨询通告描述了一种用于确定隔热/隔音材料的可燃性和火焰蔓延特性的测试方法。本测试方法适用于需要符合联邦法规 (14 CFR) 第 25 部分附录 F 第 VI 部分要求的飞机。

本通报中提供的指南适用于飞机制造公司、监管机构、外国监管机构和联邦航空管理局 (FAA) 运输飞机型号认证工程师及其指定人员。
本咨询通告本质上不具有强制性或监管性,也不构成法规。它描述了证明遵守适用法规的可接受的方法,但这不是唯一的方法。美国联邦航空局将考虑其他选定的证明合规性的方法。尽管这些指南不是强制性的,但它们源自美国联邦航空局和行业在确定是否遵守相关法规方面的丰富经验。但是,如果在某些情况下,遵循本建议显然不会导致遵守适用的法规,则不需要遵守本建议的条款,并且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据或设计更改作为合规的基础。
本咨询通告不会改变、补充、授权变更或允许偏离监管要求。
美国联邦法规 (14 CFR) 第 25 部分第 VI 部分附录 F 中描述的测试方法使用带有点火源的辐射板来测量隔热/隔音材料蔓延火灾的倾向。该测试需要考虑两个参数作为通过/失败标准:
本要求评估的火焰蔓延与附录 F 第 I 部分中描述的测试中测量的燃烧长度之间存在重要区别。辐射板测试的目的是测量火焰在测试样品中的实际传播情况,并且必须在测试过程中观察火焰的传播情况。另一方面,燃烧长度通常可以通过在执行测试后检查测试样本来确定。燃烧长度包括材料的炭化和消耗,无论点火是否明显。火焰蔓延是严格从点火源的应用点对火焰蔓延的评估。该规则的目的是将隔热/隔音材料限制为不会蔓延火灾的材料。由于零扩散要求实施起来不切实际,因此制定了合理的通过/失败标准来实现这一目标。
与任何固体测试方法一样,可能存在一些材料的扩散性稍高且不符合要求。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是由于测试样本构造不当或测试程序发生变化造成的。为了允许这种异常情况,如果三个样本之一失败,处理跨度长度失败的可接受方法如下。至少可以测试 7 个额外样品才能达到通过标准。这些附加示例均未通过任一标准。此外,所有样本(包括最初失败的样本)的平均值必须满足通过/失败标准。
仅就火焰后时间而言,某些具有良好传播保护特性的材料可能会表现出超过 3 秒限制的适度火焰后时间。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以确定材料是否可接受:
在我们的组织凭借训练有素的专业员工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为各个行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还提供“FAA AC 25.856-1 隔热/隔音”中定义的测试服务火焰蔓延测试方法”推荐通告给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