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產品安全指令 2001/95/EC 的目標是保護消費者的一般健康和安全,並保證歐盟內部市場的正常運作。 發布上述指令的目的是在整個歐盟國家為某些行業法律未涵蓋的消費品(例如家具、紡織品、兒童產品、兒童護理產品、自行車等)提供高水平的產品安全。規定。 消費者安全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產品安全要求的有效實施。 因此,它涉及一般產品安全指令、市場監督和其他執法活動。

該指令規定了對投放市場或消費者可能使用的任何產品的一般安全要求。 具有古董價值或需要維修的二手物品不受這些要求的約束。
根據上述指令,安全產品是指不會對消費者構成威脅,但僅呈現與其使用性質相適應的低水平威脅的產品,並且可以為健康和人身安全提供高水平的保護。
如果產品符合其銷售或銷售國家/地區的國家法規,則在沒有此類法規或沒有此類法規的情況下,該產品被認為是安全的。 另一方面,如果產品符合根據通用產品安全指令的標準制定的歐洲標準,則該產品被認為是安全的。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應準備一份風險評估報告。
在沒有此類法規或標準的情況下,產品符合性的確定如下:
製造商和供應商必須銷售符合一般安全要求的產品。 它還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來評估產品的內在威脅,尤其是當它不直接明顯時。
我們的組織還在編號為 2001/95/EC 的通用產品安全指令的框架內提供測試服務,其訓練有素的專家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以及它為各種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