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西哥官方標準 (NOM) 發布的「NOM-225-SCFI 家用電器安全 - 烹飪用不沾塗層器具 - 要求和測試方法」標準規定了在墨西哥合眾國銷售的與食物直接接觸的不沾塗層廚房用具和用於食物製備(烹飪、煎炸和加熱)的廚房用具的最低安全規格和測試方法,以保障消費者安全和測試方法。此類容器可由以下基礎材料(基材)製成:鋁、鋼、不銹鋼、鐵、陶瓷、玻璃以及任何由其衍生的材料。

主要功能不是烹飪、煎炸或加熱的不沾塗層配件不在本標準的範圍內。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烹飪中使用的不沾塗層炊具根據廚具的類型分為以下幾類:
本標準涵蓋的不沾廚具可由多種基材(基材)製造:
對於具有不沾塗層的炊具,製造商必須指定鍋的標稱容量或標稱直徑。如果規定了公稱容量,則允許相對於製造商指定的容量有負 5% 的公差,如果規定了公稱直徑,則允許相對於製造商指定的容量有正負 6 毫米的公差,並按照本標準進行驗證。
旋鈕、手柄和握把必須由能夠耐受正常操作條件的材料製成,並且必須以適當的方式固定在容器主體蓋上。在鑄鐵鍋上,旋鈕、把手和手柄可能與鍋身和鍋蓋連為一體,也可能是可拆卸的。對於容積為5公升或更小的容器,容器上必須有一個把手,或者有一個把手和對側的一個把手,或者有兩個把手。當容器的容積大於5L時,容器應配備把手和蓋子。
如果手柄和握持區域的材料易燃,則應最多在 30 秒內自行熄滅。
如果可能與食物接觸的不沾鍋具的塗層和基材含有鉛、鎘或兩者,則必須符合以下參數:
必須確定炊具上的不沾塗層對碳酸牛奶和雞蛋等食品燒焦或乾燥的性能。
容器的不沾塗層平均厚度至少應為 15 微米 (µm),且從容器底部測量的點數不得超過三次,且不得小於 15 微米 (µm)。本規範不適用於具有不沾塗層的瓷器產品。
不沾塗層必須具有黏附在表面的能力,且手柄和握把的溫度不應超過 55 度。
根據該標準進行測試時,不沾塗層炊具的塗層損失不得超過 35%。
不沾塗層鍋的基材厚度不得小於製造商聲明的厚度。本規範不適用於具有不沾塗層的瓷器產品。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根據「NOM-225-SCFI 家居用品安全 - 烹飪用不沾塗層器具 - 規格和測試方法」標準為企業提供檢測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