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 EN 1725 家具 - 床 - 安全性、耐用性和強度要求

DIN EN 1725 家具 - 床 - 安全性、耐用性和強度要求

德國標準化協會 (DIN) 制定的「DIN EN 1725 家具 - 床 - 安全性、耐用性和穩定性要求」標準規定了成人在家庭和非家庭環境中使用的所有類型的完全組裝床的安全性、強度和耐用性要求,以及床墊、床墊和床墊(當它們與床墊組成一個單元時的組件)以及與床墊組成一個單元時的組件和床墊一起提供。

DIN EN 1725 家具 - 床 - 安全性、耐用性和強度要求

這些測試是基於體重不超過 110 公斤的人群的使用。本標準不適用於折疊床,除睡眠功能外。雙層床、閣樓床、醫療床、水床和氣墊床有單獨的標準,不在本標準的範圍內。

本標準可能適用於其他要求,例如具有附加功能的物品,如儲存功能、腳凳和可轉換沙發床。

耐久性測試僅對電動床有效。

本標準不包括抗老化、抗變質、抗燃性和電氣安全的要求。

本標準的附件包括手指壓縮的測試方法(附件A)和參考原理(附件B)。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 無框板條床架是指由單獨的板條組成的床架,這些板條通常透過紡織品、橡膠或塑膠膠帶靈活地固定在一起。
  • 框架床架是指由板條、彈簧和類似部件組成並附在結構框架系統上的床架。
  • 框架彈簧床墊是一種軟墊床墊,由覆蓋有襯墊的彈簧組成,位於剛性框架上,可用於床架或獨立式床墊。
  • 沙發床底座是一種軟墊床底座,使用時無需任何框架。它可以採用彈簧墊或實心頂部構造,並且可能包括抽屜或儲存設施。
  • 可轉換沙發床是一種利用機械裝置轉換成床的座椅。
  • 側護欄是附接在床端結構上的縱向構件,可支撐床架。
  • 床頭板是床上的一個部件,人們在床上時可以靠著它(例如,看書時)。
  • 床尾板是床頭板對面的床部件。
  • 客床是專為偶爾使用而設計的床,例如折疊床或沙發床,不使用時可收起在主床下。

對於本標準中提到的所有測試,除測試台外,《ISO 19833 家具 - 床墊 - 確定穩定性、強度和耐久性的測試方法》標準的原理均有效。除非另有說明,測試均依照 ISO 19833 標準進行。

如果測試不能按照規定進行,則測試將盡可能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測試方法的任何變化都經過技術驗證並記錄在測試報告中。

試驗以本標準表格中編號的項目的相同順序進行。本表中除測試編號 10(EN 13759 標準)外,所有提及的測試均在同一樣品上進行。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適用以下公差:

  • 力:標稱力的正負 5%(力可以用質量代替,使用關係式 10 N = 1 kg)
  • 品質:標稱品質的±1%
  • 尺寸:所有小於 200 毫米的尺寸必須精確到標稱尺寸的正負 1 毫米,其他尺寸必須精確到正負 0,5%
  • 角度:標稱角度正負 1 度

作為成人試驗台,與 ISO 19833 標準相反,應使用下列試驗台:

  • 厚度為100毫米的泡棉板,體積密度為35±5公斤/立方米,壓痕硬度指數為3±170)N
  • 床的尺寸至少為 700 毫米 × 700 毫米。

測試台必須有一個蓋子,蓋子應:

  • 成分:100%純棉
  • 單位面積質量:120±7g/m20
  • 蓋子結構:緊密貼合,但不受泡沫限制

試驗完成後 30 分鐘內,試驗台的同一部分不應再次使用。如果軸承損壞,或在任何情況下,經過 30 次完整的軸承測試後,仍無法證明軸承的技術特性完好無損,則必須更換軸承。

對於運作期間佔用的床位的電動功能,使用圖中所示的測試假人。測試假人應由光滑、堅硬的材料製成。各部分應透過鉸鏈機構相互連接,且不會妨礙人體模型各部位之間的相對運動。包括鉸鏈機構在內的人體模型總質量應為 110 公斤。

在我們組織為各行業的企業進行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也憑藉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提供「DIN EN 1725 家具 - 床 - 安全性、耐用性和強度要求」標準中定義的測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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