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FR Part 1610 由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 (US CPCS) 制定,是一份參考指南,旨在協助完成服裝紡織品易燃性標準中規定的測試程序。 本測試指南不是強制性標準,而是與標準中規定的要求結合使用的工具。

本測試指南僅用作指南,並不包含完整的測試程序。 它無意取代或取代標準的任何部分。 如果本指南與標準有任何不一致之處,以標準中包含的要求為準。
該測試指南還描述了根據阻燃標準測試服裝紡織品所使用的測試設備。其中的描述和圖片僅用於說明該標準的適用性。
該標準的目的是為可燃織物依法提供保障。 該標準規定了所有服裝紡織品在進入銷售或貿易之前必須滿足的易燃性要求。 該標準規定了紡織品和服裝用紡織品的燃燒性能的測試方法並規定了三個等級。 通過這種方式,它限制了使用任何危險的易燃服裝紡織品(第 3 類)。
性能要求確定如下:
如果平面織物的平均火焰傳播時間小於 3,5 秒,則將其定義為 3 類。
如果凸起的表面織物的平均火焰傳播時間小於 4 秒或快於基布的點燃或融合,則它們被定義為 3 類。
除了設施要求之外,第 16 部分 1610 參考指南還包括執行測試的推薦設備列表。
我們的組織還提供美國 CPCS CFR 16 Part 1610 標準範圍內的服裝紡織品易燃性測試服務,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其中包括為各種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