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662 液态石油产品 - 总污染的测定

EN 12662 液态石油产品 - 总污染的测定

“EN 12662 液体石油产品 - 总污染的测定”标准是一项欧洲标准,由以下同名子标准组成:

EN 12662 液态石油产品 - 总污染的测定

  • “EN 12662-1 液体石油产品 - 总污染的测定 标准“第 1 部分:中间馏分油和柴油”描述了一种用于测定柴油燃料中中间馏分油中不溶解物质(称为总污染物)含量的方法,其中脂肪酸甲酯含量高达 30%(体积/体积)。该方法的工作范围在 12 mg/kg 至 26 mg/kg 之间,是在应用 EN ISO 4259-1 标准的实验室间研究中确定的。

本标准一般适用于20度运动粘度不超过8mm2/s或40度时运动粘度不超过5mm2/s的产品。本测试方法适用于EN 15940标准中规定的石蜡基柴油燃料、含有超过30%(vol/vol)脂肪酸甲酯的柴油燃料以及20度或8mm2/时运动粘度超过40mm5/s的燃料。然而,该测试方法在这种情况下的敏感性尚未确定。

  • 标准“EN 12662-2 液体石油产品 - 总污染的测定 - 第 2 部分:脂肪酸甲酯”描述了用于测定纯脂肪酸甲酯中不溶解物质(称为总污染)含量的方法。该方法的工作范围在 5 mg/kg 至 27 mg/kg 之间,是在应用 EN ISO 4259-1 标准的实验室间研究中确定的。

本标准一般适用于20度时运动粘度不超过8mm2/s或40度时不超过5mm2/s的脂肪酸甲酯(如标准EN 14214中规定)。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测试方法的敏感性尚未确定。

就这些标准而言,适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 总污染是指在测试条件下过滤后保留在过滤器中的不溶解物质。
  • 绝对压力是指相对于零压力或总真空测量的压力。

在进行这些测试时,原则上,对一部分样品进行称重并在真空下通过预称重过滤器进行过滤。对于纯脂肪酸甲酯和20度运动粘度超过8mm2/s或40度5mm2/s的液体石油产品,称重的样品部分在过滤前用溶剂稀释。将含有残留物的过滤器洗涤、干燥并称重。污染物是根据过滤器的质量差计算的,并表示为相对于样品质量的mg/kg。

这些测试中使用的试剂和材料是:

  • 庚烷:其纯度必须不低于99,0%,并且必须使用膜过滤器过滤。
  • 二甲苯:分析级二甲苯应使用膜过滤器进行过滤。
  • 2-丙醇:纯度不低于99,0%。 2-丙醇用于在用水冲洗后干燥玻璃器皿和样品容器。
  • 溶剂:将 1 mL 庚烷和 750 mL 二甲苯加入 250 L 玻璃瓶中并充分混合。

除非另有说明,样品均按照 EN ISO 3170、EN ISO 3171、EN 14275 等标准的要求进行取样。首选程序是根据 EN ISO 3171 标准中规定的原则,从自动管道采样器的分配管线或清洗管线中的采样环中动态采样。取样前,必须确保取样管内充满燃油。如果手动采集样品,则应将样品直接采集到样品容器中。

当只能从静态存储中采集样品时,应遵循 EN ISO 3170 标准中给出的程序,并且有必要确保最终样品在放入准备好的容器之前不会通过中间容器。

玻璃容器用于收集和储存样品。玻璃容器用于方便在后续分析之前对样品均质化进行目视监视。有必要确保样品暴露在最小的光照下。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使用棕色玻璃容器或避光保存样品。样品容器已填充至其容量的 80% 至 85%。

为了避免应用此方法时出现非代表性采样,在进行任何进一步的分析测量之前,应根据本标准中给出的程序对收集的样品进行均质化。

在为各行业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的组织还提供“EN 12662液体石油产品 - 总污染测定”标准中定义的认证和测试服务,并拥有训练有素的专家团队和先进的技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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