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598-2-4 灯具 - 第 2-4 部分:特殊要求 - 便携式通用灯具

IEC 60598-2-4 灯具 - 第 2-4 部分:特殊要求 - 便携式通用灯具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发布的 IEC 60598-2-4 标准,用于室内或室外使用的便携式通用灯具,例如花园使用,除手提灯外,设计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超过 250 伏的要求进行了说明。

IEC 60598-2-4 灯具 - 第 2-4 部分:特殊要求 - 便携式通用灯具

该标准最新更新的主要变更如下:

  • 已达到本标准第一部分的符合性。
  • 随着第 XNUMX 节所列要求的引入,范围、分类和要求已更改为包括用于室内和室外应用的便携式灯具。
  • 覆盖范围已扩大到包括所有电光源(覆盖范围以前仅限于钨丝、管状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
  • 该符号适用于非普通灯具,但仅适用于室内应用(例如,使用 PVC 电缆的灯具)。
  • 测试的细节已经修改,以阐明倾斜平面上的稳定性测试将在光源就位的情况下进行。
  • 对于户外使用的便携式灯具,防尘和防潮的最低防护等级已从 IPX3 更改为 IPX4。
  • 改变了插头插座验收标准的要求。
  • 进行了修改,以要求 IP 测试的最不利位置涵盖所有类别。

便携式通用灯具一般是指带有柔性电缆和连接插头的灯具,用于连接到120伏、15或20安的标称电路。 这些灯具允许用户重新定位灯具而无需重新布线。 通常由中间灯具或电源线上的开关控制,根据 ANSI/NFPA 70-2002 标准使用的便携式灯具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直插式夜灯、太阳能和加热灯、水族灯、医疗和牙科灯、便携式电动手提灯等。

在其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的组织在 IEC 60598-2-4 标准范围内为便携式通用灯具提供测试服务,以满足灯具的特殊要求,其训练有素的专家员工和先进的技术设备。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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