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標準「EN 29367-1滾裝船上海上運輸中使用的道路車輛的綁紮和緊固裝置- 一般要求- 第1 部分:商用車輛和車輛組合,不包括半掛車(ISO 9367-1)」中,其中是歐洲標準,道路車輛「描述了滾裝/滾裝船舶有效繫泊和緊固的最低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國際汽車運輸組織發布的標準《ISO 1176 道路車輛 - 品質 - 詞彙和代碼》中規定的車輛和貨物最大授權總質量在 3,5 t 至 40 t 之間的貨車、半掛車。 ) 適用於牽引車輛、公路列車和車輛組合。乘用車、公車和私家車不屬於本標準範圍。
EN 29367-1 標準規定了確保拖車或推車上道路車輛有效連接和固定的最低要求,並具體定義了車輛上的綁紮設備和所使用的固定方法。此外,為了供車輛設計者參考,標準附件(附件A)中還包含了根據國際海事組織的國際建議一般用於拖船和推進器的固定點的佈局。
滾裝船,也稱為“滾裝船”,是一種專門設計用於運輸汽車、卡車、拖車和四輪貨物等車輛的貨船或渡輪。由於車輛通過坡道進出船舶,因此“滾裝滾卸”一詞是指船舶的裝卸方式。用於裝卸貨物的坡道通常是液壓操作的,為車輛進出船舶提供方便的通道。滾裝船通常用於跨洋運輸車輛和其他輪式貨物。
滾裝繫泊和繫固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保護車輛和其他貨物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易於裝卸的船舶上。綁紮設備基本上是用於固定車輛的設備,例如拖車鉤、係緊鏈、鏈條張緊器、拖車旋轉鎖、拖車和汽車輪胎楔塊或汽車和拖車網。鬆散設備和固定設備都是滾裝繫泊系統的組成部分,可確保車輛在海洋環境中的安全運輸。這些旨在確保車輛在海上運輸過程中的穩定性和安全性,無論是鬆散的還是固定的。這些要素的結合為滾裝船上各種類型的貨物提供全面的解決方案,有助於提高海運物流的效率和可靠性。
根據IS0 9367標準,不打算在滾裝船上運載但僅出於交付目的而不裝貨物運輸的客車、公共汽車、特種車輛(僅限牽引車)或商用車輛不在此範圍內標準。具有超出一般參數特性的道路車輛(特別是在超過正常重心高度的情況下)需要特別考慮固定點的位置和數量。
就 EN 29367-1 標準而言,
一般要求是:
在為各行業的企業進行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憑藉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制定了“EN 29367-1 用於海上運輸的道路車輛的綁紮和固定裝置」滾裝船上的運輸 - 一般要求 - 它還提供標準「第 1 部分:商用車輛和車輛組合,半拖車除外 (ISO 9367-1)」中定義的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