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海事組織(IMO)標準《IMO MSC.215各類船舶和散裝船專用海水壓載艙雙面外表面保護塗層性能標準》規定了至少500總噸的各類船舶和船長150米及以上的散貨船專用海水壓載艙雙面外表面保護塗層的技術要求。

為了本標準的目的,適用以下定義:
塗層系統實現其目標使用壽命的能力取決於塗層系統的類型、鋼材製備、應用以及塗層檢查和維護。所有這些方面都有助於塗層系統的良好性能。
表面處理和塗裝工藝的監督由船東、船廠和塗料製造商商定,並提交主管部門審查。如果願意,政府可以參與協議過程。這些檢查的明確證據已被報告並添加到塗層技術文件中。
評估標準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特殊海水壓載艙和雙面塗裝區域的塗層體系特性、船廠和船東的塗裝工作記錄、塗層選擇的詳細標準、作業規範、檢查、維護和修理等內容均記錄在塗層技術檔案中,並由主管機關審查。
該標準基於規範和要求,旨在提供從首次應用開始的 15 年的目標塗層使用壽命,此時塗層系統應保持「良好」狀態。實際使用壽命將取決於許多變量,包括使用中遇到的實際情況。
標準做法如下:各類船舶專用海水壓載艙的保護塗層及船長150m及以上的散裝貨船外部雙面保護塗層應至少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船舶鋼結構防護塗層的要求。據稱,罐內還放置了其他獨立元件,並塗上塗層以防止腐蝕。
建議盡可能將此標準應用於供檢查的永久通道中不屬於船舶結構組成部分的部分(例如,欄桿、獨立平台、梯子)。可以採用其他等效方法為非整合元件提供防腐保護,前提是這些方法不會降低周圍結構塗層的性能。與船舶結構一體的通道裝置,例如增加走道、大樑等加強筋深度的裝置,必須完全符合該標準。
也建議對管道、測量儀器等的支架按照上述非集成元素進行塗層。
底漆要求:
塗層系統預審合格測試的結果將被記錄下來,如果塗層製造商以外的第三方對其結果滿意,則會頒發符合性聲明或型式認可證書。
我們的組織擁有一支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技領域的發展並不斷提升自己。在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工作中,還包括根據「IMO MSC.215所有類型船舶的特殊海水壓載艙和散裝貨船雙面船體區域保護塗層的性能」標準提供的測試服務。
